“打开蛇皮包装袋,再打开纸箱子,四个大黑色塑料袋包裹得严严实实,再拆开塑料袋一看,全都是百元大钞,我们就没敢继续看了。”上述一幕发生在株洲市荷塘区汽车南站附近某物流公司,时间是8月1日晚。对于已经做了9年物流工作的陈先生来说,当晚拆包验货的货物,可能是他见到过的“价值最高”的了。随后,警方到场验明这批钞票是面值130万的假钞。
永州道县寄到四川汽运没验出异常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荷塘区汽车南站附近的某物流公司,公司专门承接道县、江永、宁远到株洲的物流。“东西是从道县寄过来的,1号早上到株洲,单子上面写的是书,一般我们也不会特别拆开去看。”店主唐先生说,东西有十几公斤重,用箱子装的。因为要寄到四川,他就找了合作重庆、成都路线的另一家物流公司进行转运。
“汽车运输也不会特意去检查东西,况且体积也不是特别大,直到晚上合作物流通知我们去提货,说货品有问题,我们才知道有这么回事,但是也完全没有料想到。”唐先生说。
130万元假钞转运二次开包终被发现
陈先生是专门跑重庆、成都路线的物流公司株洲办事处负责人,也是第一个目击证人。
记者看到,箱子的运货单已经被写上作废两字。“18公斤,25元,邮费到付。”
“我们走的是铁路运输,火车货运本身比较严格,而且是二次转包,所以肯定是要开箱检验的。发现是‘钞票’后,我们先是自己尝试联系收货人,打上面那个联系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而且,发货和收货电话一样。”陈先生说。昨天上午,两家货运公司拨打了110,经民警现场勘查后,假钞面值数额约在130万元左右。
陈先生说,当时如果是走的全汽运,能否发现这批巨额假钞就很难说了。
发现违禁品一定要及时报警
“因为看起来是数额很大,是比较差的纸张,很明显的假钞,我们肯定是第一时间报警。”唐先生说,因为东西是他接的,他也担心自己是否也会受到牵连。报案后,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高度重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刑侦大队已经立案调查此事。
而针对物流人员是否会受到牵连,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报法律顾问申验表示,是否构成运输假币罪,从主观方面来讲,如果行为人因为上当受骗或出于过失不知其所运输的是伪造的货币,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因为过失造成了一定的严重后果,因物流公司有义务去检查,相关的行政机关可视情节对其进行一定的行政处罚。而明知是假币而进行运输的,则将承担法律后果,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