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被弄得一片狼藉。
南充一女士经法院判决与前夫离婚,在搬离判给前夫的房屋前,该女士带走了法院判决书中未明确注明的窗帘、晾衣架、热水器喷头等房屋“附属设备”,甚至还抠掉了房屋装修时安装的木质墙脚……
据了解,在此之前,她曾经接受了男友长达7年的学费支持。对此,顺庆区法院表示,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争取早日化解矛盾。
相恋6年 他送她读研究生
2000年3月,南充顺庆人张伟(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为南充人的尹娜(化名)。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最终确定恋爱关系。经过6年爱情长跑,2006年6月,两人登记结婚,确立夫妻关系。
因是专科学历,工资不高,事业发展受阻,两人恋爱期间,尹娜向张伟表达了想继续深造的想法。经再三思考,张伟最终支持尹娜的决定,并承担了其4年本科的所有学费及生活费用。
“她当时的工资收入就三四百块钱,为了她以后的发展,所以……”张伟说。结婚1年后,尹娜到外地继续攻读研究生,至2010年时,两人聚少离多,感情上也逐渐产生了“缝隙”。两人相互怀疑对方外遇,矛盾日渐激化。
关系恶化 双方上法院离婚
尹娜研究生毕业后回到南充,两人试图缓和之前的紧张关系,开始新的生活,却因性格、爱好方面的巨大差异及生活上的种种琐事而宣告失败。其后,尹娜以两人关系破裂为由,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支持离婚,并分割两人共同财产。
法庭上,尹娜、张伟二人均向法院提供了是因对方行为方才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尹娜提供了20余张张伟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而张伟则拿出其在尹娜电脑上截取的QQ聊天记录。
最终,顺庆法院同意了尹娜的离婚请求。并将属双方共有的两套房产、车辆等进行了分割。
财产分割 她抠走木质墙脚
判决中,张伟获得面积更大的一套房产,并拿出24万对尹娜进行补偿。尹娜获得另一套房产及二人共有的轿车,同时还取得判给张伟的房屋中的电视、冰箱、空调等家电家具。
判决生效后,张伟按期支付了24万元补偿款,但尹娜却迟迟不肯从判给张伟的房屋中搬离。后经法院协调,尹娜搬离了房屋,但拒绝拿出房屋钥匙。无奈之下,张伟只能找来开锁师傅“破门而入”。
进入房间后,屋内情形让张伟傻了眼:房间里垃圾遍地,判决书中没有明确写明属于谁的窗帘、晾衣架等物品也被带走。“她还破坏了雨棚,导致渗水,墙体遭到损坏;将原来的淋雨喷头进行了更换;甚至将木质墙脚都抠下来带走了。”张伟的母亲很是气愤。法官说法
未明确物品 由当事人协商分割
“法院审理时,不可能将所有的细小的东西都一一写进判决内,除大件物品外,这些都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顺庆法院民一庭庭长曾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