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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女子为未婚夫花光70万积蓄 怀孕后遭抛弃

来源:西安新闻网-- 2013-12-27 10:59:25 字号:TT

摸着自己的大肚子,黎女士很无助 记者 翟小雪 摄

摸着自己的大肚子,黎女士很无助

  4月底我们才拍的婚纱照,他做出这样的决定让我很吃惊。

  我已经是高龄孕妇了,打掉孩子很可能有危险,更何况这是自己的孩子。

  怀孕期间多次住院治疗,现在也失去了工作。

  对怀孕8个月的准妈妈而言,等待孩子降生的最后一段时间,都是怀着兴奋和期待的,但35岁的准妈妈黎女士却一脸愁容。自打知道她怀孕后,她的“未婚夫”就不见了,同居期间,她为男方倾其所有,花费了70多万,现在没有收入的她特别无助。

  为“未婚夫”花光自己积蓄

  昨日下午,记者在团结南路某小区见到了35岁的黎女士,她自己一个人租住在这里,摸着自己的大肚子,黎女士不住地抹着眼泪。

  黎女士说,自己10年前从老家神木来到西安,一直一个人在这里打拼,因为工作比较忙,也没有考虑结婚的事情。去年9月,在一位朋友的介绍下,她认识了47岁的赵某,“当时介绍人说他曾经被评为青年企业家,事业也不错,因为是熟人介绍,所以我的警惕不高,和他谈得也很好,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她说,“但我们只是同居,具体要什么时候领结婚证,他却一直没有说。”

  生活在一起的这段时间,赵某一直对黎女士说,自己生意上遇到了一些问题,手头比较拮据,所以需要黎女士花费一些钱用来给自己交际应酬,“其间他还和我借过几次钱,有时候他说是为了购房交押金,还有的说是要借给自己的姐姐。”黎女士说,自己当时很相信他,因为真的想和他生活在一起,而且他开的是奔驰车,戴的表也都很高档,所以就以为他只是生意上遇到一点小问题。

  到今年4月,黎女士和赵某都一直生活在一起,别人也一直以为他们会很快结婚,这期间,她前前后后为赵某花费了70多万元,而这些钱几乎是她从神木来西安打拼后的全部积蓄。

  怀孕后“未婚夫”让她打掉孩子”  

    黎女士不愿意打掉孩子,赵某就说要结束和黎女士的关系,并且一走了之了,黎女士多方寻找也找不到他。目前,黎女士已经向雁塔区人民法院对赵某提起了民事诉讼,希望赵某能够对自己进行经济补偿,法院也已经立案。

  今年5月15日,黎女士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赵某,却没想到赵某向她提出了分手,并让她赶紧把孩子打掉。“我们4月底才刚刚拍的婚纱照,他做出这样的决定让我很吃惊。我已经是高龄孕妇了,而且还是单输卵管,如果打掉孩子很可能有危险,更何况这是自己的孩子,实在舍不得打掉。”

  黎女士不愿意打掉孩子,赵某就说要结束和黎女士的关系,并且一走了之了,黎女士多方寻找也找不到他。

  因为怀孕时年龄已经偏大,加之身体自身的问题,黎女士在怀孕期间多次住院治疗,因此也失去了工作,“现在积蓄都被他花得差不多了,我的家人都在神木老家,西安只有我一个人,有时候摸着自己的肚子,感觉真的很无助。”黎女士一边落泪一边说。

  目前,黎女士已经向雁塔区人民法院对赵某提起了民事诉讼,希望赵某能够对自己进行经济补偿,法院也已经立案。

  非婚同居

  最好有财产约定

  针对黎女士的情况,记者咨询了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的陈灏律师,他表示,如果孩子降生,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但黎女士想要争取恋爱期间为赵某的花费,却有一定的难度。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陈灏律师建议,非婚同居时如果为对方支付了大笔的费用,最好签订财产约定。

  “恋爱中女方为男方支付的费用,如果有书面字据,那么可以要回来,但是日常零零碎碎的花费,想要争取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因为恋爱期间,女方本身就有一个甄别的义务。”陈灏律师说,“关于孩子,男方则必须要承担抚养费用,至于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就要看双方的协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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