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姚某 新文化记者 邢阳 摄
新文化讯(记者 邢阳 通讯员 李庆国)1月5日上午,正在辽源市出租屋内把玩着手串的72岁老人姚某迎来了他最不想见的“客人”—通化警察。“啥也不用说了,我跟你们走。”他内心很清楚,迎接他的将是第7次法律的审判。
有“干部”上门服务
今年1月1日,家住通化市的73岁的徐大爷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他说是某局的领导,还是老龄委的干部,能给老干部发放住房补贴。”徐大爷说,“他能准确地说出我的个人信息,还亲自上门服务。”很快,一名岁数很大的男子来到徐大爷家,他说,经过核查,单位能给他补发1.8万多元的住房补贴,但需要将多年来自己承担却未缴纳的部分缴纳后才能拿到补贴,一共是3480元。
徐大爷觉得对方说得可信,就取出钱交给对方,“等他走了我越寻思越不对劲,就给单位打了电话,发现根本没有这么回事。”徐大爷说。
同一天,通化市的退休老干部金大爷家也来了这样的不速之客。“他看上去好像50多岁,说自己是民政局的干部。”金大爷说,“他说我们单位补发单位分房补充面积补助款,但需要先交2813块钱,我当时一糊涂就把钱给了他。”
骗术其实并不高明
很快,两位老人到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民警发现每次案发前,犯罪嫌疑人均是乘坐出租车从老站方向到被害人家,作案后乘坐出租车回到老站某酒店。嫌疑人退房后,乘坐客车到梅河口。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最后落脚点在辽源市西安区桥北小区内的一间出租屋,并将其抓获。
据嫌疑人姚某交代,他先通过114电话查询各单位电话,之后联系该单位的人事科,然后在电话中称自己是老龄委或老干部局的工作人员,询问该单位老干部的情况。“他几乎将通化所有单位的电话都打遍了,只从少数几个单位找到了一些老干部的信息。”东昌分局刑警大队的胡宗产警官说,“之后他按照骗来的老干部联系方式,说可以给发放住房补贴,然后上门行骗。其实他的骗术并不高明,但他就利用了老人反应速度比较慢,加上自己的‘口才’,才得逞的。”
72岁6被判刑 总刑期34年
经调查,嫌疑人姚某已经72岁了,辽宁抚顺市人。而姚某这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姚某第一次入狱是在1968年,当时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因诈骗犯罪于197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因诈骗犯罪于198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因诈骗犯罪于199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于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犯冒充军人诈骗招摇撞骗罪于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姚某出生于1944年,第一次入狱服刑时他24岁,而其人生中的34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面对警察,姚某的认罪态度“非常好”,主动交代了警方掌握的两起案件的经过,“我们还在进一步深挖调查。”胡宗产说。目前,姚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