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招生制度,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府、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各界极为关注。
按照《决定》确定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向,我们要根据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总体上看,新的重大改革举措大致有5个层面。
第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接进入初中,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要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禁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回归义务教育本质属性,使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城乡所有学龄人口。
第二,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是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同一门课程两次考试机会的办法;综合素质评价是建立规范化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目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学生学好每门学科,克服文理偏科现象,兼顾自身兴趣、志向和优势,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并为升入高一级学校提供依据。
第三,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高等职业院校的考试招生在考试内容、录取方式和时间安排上与普通高等学校分开,使部分学生从中考和高考的竞争压力中解放出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目的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扩大就业的实际需求,紧密配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做好准备。
第四,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在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增强考试内容综合性,侧重考查学生创新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逐步形成考生与学校之间双向多次选择机制。完善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办法,为品学兼优、具有特殊才能和符合国家鼓励政策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入学方式。
第五,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适当拓宽高职院校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通道,高职院校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对口进入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建立本科高校学分互认联盟。继续完善国家和地方的开放大学体系、自学考试制度、网络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鼓励成人高校、继续教育机构面向在职人员及其他学习者,实行弹性学制、学分累积、宽进严出,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还要建立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尽快搭建符合基本国情的人才成长“立交桥”,使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提高全体国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度开发人力资源,注入新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