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仍处在律协处罚决定申辩期内的周翠丽律师连发数条微博。其中包括一段湖北大厦内的电梯监控视频,及疑似李某某等人酒后在餐厅的视频截图,暗指杨女士离开餐厅时尚处于“清醒”。
昨日下午,周翠丽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某某案发生当晚(2013年2月17日)。截图疑似李某某等人离开酒吧后前往餐厅,图片上的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
周翠丽称,“没有任何人抢过她的包。当她进电梯前在监控前突然弯下腰称要吐时,善良的王某扶起她并接过她的包。电梯里李某某有一个假打动作,杨某低着头脸朝下,不可能打到脸。”但部分网友对其图片爆料的证据真假存疑。
记者上午电话联系了周翠丽,对于不断发布李某某案相关证据,周翠丽称:“我这都是在跟关心此案的一些粉丝交流。”随后,周翠丽表示,不想在正月十五前接受采访,“等过完年再说吧。”
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市律协,对于周翠丽的行为,律协并未作出回应,只强调在对律师处分决定申请复议期满后,会给予答复。(记者 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