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山西省委批准,中共山西省纪委对第十届山西省委委员、山西省运城市委原书记王茂设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茂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搞非组织活动,拉票贿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卖官鬻爵,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研究,呈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报中共中央批准,给予王茂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和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主要经历:
王茂设,男,汉族,山西省安泽县人,农学硕士学位,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运城市委书记。
参加工作后,先后在安泽县和川镇、县水利局、县政府办、县委办、临汾地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安泽县委秘书办主任(正科级)、临汾地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临汾地区行署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行署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第17班学习。
1992年7月调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任正处级秘书。
1996年任省气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1998年任省气象局副局长兼纪检组组长;期间,2000年8月至2000年9月,参加中国气象局赴日培训第15期高级研讨班学习;
2001年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2002年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6月兼任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厅级);期间,2005年6月至2005年10月,参加中组部举办的清华大学和美国哈佛大学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6年11月任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任中共晋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2008年2月任晋城市代市长;
2008年4月任晋城市市长;期间,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55期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1年1月任中共朔州市委书记;
2013年2月任中共运城市委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省委委员,十一、十二届省人大代表。
2014年6月20日因涉嫌违纪被调查。
2014年9月20日,被罢免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图片简历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