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国
贪1.41亿刷新十八大后省部级落马官员受贿纪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朱明国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妻子陈文静收受多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亿余元;另外,朱明国对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据媒体报道,十几年前,时任重庆政法委书记的朱明国,接受重庆某老板送的十余车及其罕见的长条石,从山城重庆运至海南,建造了一幢别墅。朱明国被查时,“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大量黄金、钞票,用箱子分装在一起,足足拉了十余车。其中有部分钞票都受潮发霉了。”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朱明国以1.41亿元的受贿金额,刷新了十八大后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的受贿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