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外贸进出口工作意见的通知》,主要有以下措施:
(1)服务重点企业,对全市进出口百强企业实施台账动态管理,建立商务服务绿色通道,健全完善省属外贸公司专项服务机制,推动扩大进出口规模。
(2)实施“6515”展会计划(65个重点境外展会和15个境内展会),帮助企业拓展新兴市场,举办跨国采购会和进口商品展,推动“稳外需”与“扩内需”相互促进,扩大进口规模。
(3)提升完善“青岛市中小微企业外贸供应链服务平台”功能,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提高接单能力。
(4)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工具,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大对新兴市场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防范新市场的信用风险。
(5)进一步强化“大通关”建设,协调青岛海关、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继续抓好停收、减费政策,协调青岛海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在保障有效监管前提下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6)协调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抓好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政策落地,帮扶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扩大出口。
(7)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广实施出口企业退税分类管理,加强对企业指导,对单证齐全、信息无误的出口退税业务,在受理后18个工作日内办结。
(8)继续做好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工作,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贷款,缓解外贸企业融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