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青政发〔2011〕40号),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51号),新培训政策有以下突破:
补贴人员范围由过去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扩大到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培训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的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范围,工种数量由过去的86个,扩大到140个职业、230个工种,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培训对象多元化需求。根据培训成本和物价因素,合理调整补贴标准,由过去最高不超过1500元提高到1800元,调动了参加培训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