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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磊涉黑案20名被告上诉均被驳回 维持原判

来源:大众网-- 2012-08-21 16:50:08 字号:TT

  8月20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对“聂磊涉黑案”进行了二审宣判,宣判过程从早上9时许持续到中午12时许,现场并无特殊情况发生。省高院根据二审查明的犯罪事实,依法驳回聂磊等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主犯聂磊仍维持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今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聂磊涉黑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有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人除一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分别被判处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聂磊、姜元、任昊、李岩、卢建强、史殿霖、刘峰国、安俊宇、王健、王滨、马成文、石刚、李方强、杨天施、王晓冬、宋振旗、王冬、张传波、冷俊江、董杰共20人,以及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孙某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聂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或参与实施9起故意伤害犯罪,致2人死亡、1人重伤、7人轻伤、2人轻微伤;寻衅滋事20起,致6人轻伤、6人轻微伤,毁损财物52000余元;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窝藏;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等,足见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二审最终判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的项目、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20名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维持被告人聂磊死刑的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回顾

  “聂老大”一审判死30余“保护伞”被查

  今年3月2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聂磊涉黑案”32名主犯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除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外,涉黑骨干成元姜元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万元;被告人任昊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岩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涉黑成员也分别领刑。

  另外,在今年2月21日山东省两会上,时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国家森作报告时披露,备受关注的青岛聂磊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案中,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

  8月20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胶州法院对“聂磊涉黑案”进行了二审宣判。8月20日8时20分许,记者到达胶州法院门口时发现,现场戒备森严,和第一次开庭审理时相差不多。但附近居民却对此见怪不怪。而在近 3个小时的二审宣判过程中,聂磊始终没有任何异常表现,即使在听到维持原判后,“他也没有异常的动作”。

  现场

  听到“维持原判”,聂磊无异常举动

  法院四周戒备森严

  胶州法院位于胶州市泉州路上,坐北朝南,法院南侧是一处在建工地,西临马路,北侧和东侧均为居民楼。由于二审宣判定在20日上午9时许开始,记者提前 40分钟赶到时,所有的案犯均已提前入场,一些律师和家属也陆续赶到法院。

  记者抵达现场看到,虽然庭审还未开始,位于胶州法院两侧的两条平行道路——西侧泉州路、东侧潮州路已实施交通管制。泉州路上密集摆放着锥形帽,靠近法院的半幅道路封闭,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今天早上6点来钟吧,这些警车就开到法院门口了,一辆接一辆,数都数不过来。”住在与胶州法院一路相隔的枫情小镇小区刘女士告诉记者。

  法院四周也已拉起了警戒线,最外层全是警察把守,每隔几米就有几名警察把守。记者粗略一数,约有上百名警察在此。最外层的警戒线和警察只是第一道防线,第二道警戒线设在法院大门口,由武警战士荷枪实弹把守。而第三道防线则位于胶州法院小礼堂的门口,由专人检查入场人员的“装备”。小礼堂门口的一侧还停有消防车。

  当天,胶州法院正门两侧的东西两个路口分别设了出入口,各停放了一辆移动检查站,有数名民警和协警负责检查证件、维持秩序,无通行证者一律不得入内。

  宣判现场无特殊情况

  记者从一位旁听了二审宣判人士处获悉,20日当天的宣判过程很正常,“没什么特殊情况”。据他介绍,庭上,5名审判员依次宣读了判决书,由于是宣判,并无现场辩论环节,“除了审判员,现场几乎没什么人说话”。

  当问及聂磊在听到维持原判后的反应时,该人士表示:“他旁边站着警察,而且背对着旁听席,没看清他的表情,他也没有异常的动作。”

  在法院外面,虽然在枫情小镇小区门口聚集了不少人远观,但经历了一审时的“大阵势”,附近居民表现得十分平静。“一看就又是聂磊的案子。”枫情小镇居民刘女士说。

  上午11时50分许,有人陆续走出法院大楼;12时10分,约有十多辆警车依次驶离法院大楼,表明宣判结束。

  探访昔日老邻居谈聂母——

  她是位好老师却没教好儿子

  今年的3月20日,在聂磊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宣判当天,记者走访了聂磊父母早期的一处居住地,试图能够还原一个“他人眼中的聂磊”。

  找到聂家西镇旧居

  记者获悉,聂磊的童年是在西镇度过的。据传,聂磊的父母都是上世纪 60年代的大学生,其父母均在青岛的中学内任教。其中,聂母张永青曾由青岛24中调入青岛1中任数学老师。因此,记者来到了位于单县路的青岛1中。经由1中的一名女教师指引,记者找到一栋位于单县路44号的1中教师家属楼。记者看到,这栋楼是筒子楼,每层楼都是在两端各有两个厕所。记者询问了多家住户后,一位退休的女教师告诉记者:“聂磊的父母从前就住在这栋楼的302户。”

  记者来到302户,只见门窗紧锁,防盗门上已是锈迹斑斑,窗户上也布满了土,从外面向房内看,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记者敲开301户的门,301户的女主人说,她搬来有四五年了,但302户的门一直是锁着的,“从来没见过这家人,也不知道是谁住在里面”。

  聂母教学十分严格

  1楼的一户老人在这里住了很多年,他告诉记者,这栋楼是青岛1中于1977年建的家属楼,以前都是1中的老师在此居住,但随着老师们逐渐退休,陆续搬走了,“现在住在这里的住户大多是租的房子,或是后来买的。”记者多方打听了解到,目前只有1楼这户人家,以及2楼201户、203户,5楼的503户仍是1中的退休教师,这几家老人认识聂磊的父母,其中201户与聂家还算亲密,近来好像还有来往。

  得到这一线索后,记者去敲201户的房门。开门的是一位老太太,她把门打开很小的缝隙,得知来人是记者后,她连门也没让记者进,忙说:“我们二三十年没联系了。”随后就关上了房门,任凭记者怎么敲门,老人就是不开门。503户也没有人。

  幸好203户的老人还了解些情况。老人称:“他的父母8年前就搬走了。”她告诉记者,聂磊的父亲与楼上楼下邻居不算很熟,但其母亲张永青却跟大家都很熟,“她确实是个好老师,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老太说,她的女婿曾是张永青的学生,“我女婿1971年生人,是在24中上的初中,当时就在聂磊他母亲那个班。他说,聂磊母亲要求学生上课不能迟到,不能早退,放学必须回家,否则就会受到严厉地批评。”这位老人感叹说,“她对别人的孩子要求那么严格,不知道为啥没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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