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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细则再引关注 业内称新规后换车变难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6-14 06:48:27 字号:TT

  早报讯 今年10月1日,我国车主热切期盼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正式实施。随着这一日期的临近,汽车行业对于三包具体细则的讨论再次引起广泛关注。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召集汽车企业公布了汽车三包的重要配套文件《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配套文件),该文件细化并明确了家用汽车的退、换车条件。对比此前的规定,配套文件规定的消费者进行退、换车辆的 “权限”有所缩小。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配套文件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所购车辆将多以维修为主,退换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新规

  七类零部件问题可退车

  此前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规定,在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等情况,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换车要求。有观点认为,在汽车三包实施后,消费者进行退换车维权的比例将大大增加。

  但是此前的猜测在细化文件出台后,情况有所改变:配套文件规定细化了上述具体“退换车”的范围,仅限于“属于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前/后桥、车身”7类注明的几种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两次以上,或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突发严重质量问题。

  记者对比发现,与年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配套文件中因维修2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而导致退、换车的零部件种类减少。之前在退换范围内的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被排除在外。

  车主

  “三包”的门槛太高

  “文件规定的退换门槛其实过高,因为能2次维修不治的汽车零件实属少见。出问题机会比较多的,例如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方面均不在三包范围,而车主们关心最多的是关于刹车不灵、新车异味、有机物挥发等问题,‘汽车三包’也不过是袖手旁观。”车主梁先生是个“车迷”,平时就关心汽车行业动态,他这样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了多位车主,普遍认为该 “汽车三包”相关条例门槛太高,维权难度较高,浪费精力之余没有结果。车主钱先生向记者表示,汽车有问题是正常的,出问题就送修。若屡修不好也不愿意浪费精力去要求退还车,直接换车好了。而另一车主柴先生的观点与钱先生大致相同,车辆真出现质量问题,费力费时间寻求解决,影响工作和生活反而得不偿失。

  律师

  迈出第一步很可喜

  采访中,对“汽车三包”政策解读中,大多数人都是怀着质疑的声音。“其实每次这种汽车相关法规的出台,除了关系车主的切身利益,关乎厂商的利益链条。针对汽车三包,长远来看,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迈出了第一步就是可喜的现象,它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所有消费者认为的质量问题买单,而是强制规范了售后市场。这些好的方面,都需要各汽车媒体去向消费者展现。总之,一个汽车法规的出台,需要有效的正面宣传来推动,才能促使其健康发展和不断完善。”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少华这样表示。(记者 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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