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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低保标准提高 人均月入低于540元可纳入

来源:青岛晚报-- 2013-11-14 12:30:28 字号:TT

    记者从市北区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全市低保标准从人均月收入低于480元提高到了540元,市北区民政局陆续为新增的1900多名生活困难市民办理了低保手续,让他们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和补助政策。截至目前,市北区已为9725户低保家庭发放了提高标准后的补助款97万余元,发放低保金及补助金7362万元,办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近2135人次,发放救助金470余万元。

    目前,市北区常住人口有102万人,其中困难家庭多、人口流动性强,面临的社会救助压力非常大。据统计,市北区共有低保家庭近1万户,残疾人2万余名,还有17万老年人。仅享受到低保补贴的人数就占到了全市城镇低保总人数的45.3%,占到了市内三区低保总人数的56%。

    住在市北区的小王一家就是低保提标后刚刚纳入补助范围的家庭。“低保提高了人均月收入,有了补助孩子也能在外地安心读大学了。”小王告诉记者,2011年丈夫被一辆黑出租车撞伤,变成了植物人。司机逃逸,治疗费30万元只能自己负担,小王还辞去了工作照顾丈夫。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只剩下丈夫每月1500元的工资,而孩子还在外地读大学。按照当时的低保政策,小王家并不符合救助范围。在新低保标准实施后,小王一家被纳入到了低保补助的范围。

    不符合低保标准,看大病时也能享受补助。据市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凡是当年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财产总额(不含家庭居住的唯一房产)不超过20万元的居民都可以申请今年刚刚推出的大病医疗“特殊救助”。

    在市北区今年的便民措施中,“一站式”结算服务可以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或门诊治疗大病进行费用结算时,除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及大病医疗救助部分外,出院结算时医疗救助资金会直接补助到结算费用中,患者只需缴纳自负部分的费用,无需再单独去民政局申请医疗救助。(记者 于波 通讯员 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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