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 廖佳 陈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继续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经过一年多试点,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正式走向全国。时至今日,这项被视为中国税改进程中标志性的改革措施已实施逾百日。据统计,全国扩围后8月、9月、10月三个月,共减税432.17亿元。今年前10个月,营改增试点共减税939.65亿元,预计全年减税将超1200亿元。
新一届政府深刻地认识到,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李克强在今年4月就特别提出,要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
营改增被视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机遇和推动力。以上海为例,试点一年多以来,上海成功实现了“1+6”试点行业从营业税税制向增值税税制的顺利转换,推动了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形成。据统计,2012年,上海第三产业增速超过10%,比GDP增速快了3.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60%,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
近两年的营改增试点和今年扩围已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服务业发展,促进了结构调整,增加了社会就业。按国家税务总局此前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可以带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拉动出口增长0.7个百分点,同时带来新增就业岗位约70万个。
此次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不仅会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全国范围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使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
李克强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上强调,要按照改革总体部署,认真细致抓好试点方案实施,对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确保平稳推进,让改革持续发力,使好政策在更多行业“开花结果”。在专家看来,“营改增”的下一步方向就是进一步扩大行业范围,逐步将建筑、房地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纳入改革序列,实现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