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省教育厅下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标准》,明确了中职学校教师编制配备比例,同时也提出我省中职学校后勤将逐步实行社会化,后勤职工将不再占教师编制。
中职配教师以学生为参数
根据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学生数为基本参数,根据学校类别综合考虑学校专业特点,按教职工与学生比确定。
其中,艺术体育类学校按1:8核定,工农医类学校按1:12.5核定,综合类学校按1:14核定,财经商贸类学校按1:16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任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组成。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编制总数的75%,教学辅助人员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10%,管理人员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15%。
后勤服务逐步社会化
文件中提到,我省中职学校后勤服务工作要实行社会化,后勤服务人员不再占用学校教职工编制。原在编在职工勤人员实行 “老人老办法”管理,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
对于这一政策,岛城各中职学校校长们喜忧参半,青岛电子学校校长崔西展认为,中职学校的后勤工作主要包括学生食堂、校园内的日常维修维护以及安保等,这些工作有老师和工勤人员负责,如果这些工作实行社会化后可以减轻学校负担,学校可以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但也有不少校长认为,对于学校食堂我市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对外承包,学校要派员参与管理,目前大部分学校的做法是至少有两名有编制教师负责食堂的进货把关、食品安全管理,如果全部社会化后,食堂势必要对外承包或者租赁,这两项规定看上去有些矛盾。
本《标准》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 (记者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