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0日讯 日前,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发出《致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的信》,全文如下:
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家好!
2013年即将过去,大家在盘点一年的艰辛和努力的同时,也深深感受到了身边正在发生的新变化。一年来,市直机关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廉洁青岛”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开弓没有回头箭,最近,中央和省、市纪委继端午、中秋、国庆节之后,再次下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的禁令,彰显出持之以恒地落实八项规定的决心。在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郑重倡议:
一是坚决带头从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抓“四风”首先把中央八项规定抓好,抓党的建设要从“四风”抓起。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以深化带动坚持,以坚持推动深化,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使之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一年前,党的十八大吹响加强党的自身作风建设的号角。“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党的郑重承诺,也是全党对全国人民的郑重承诺。
市直机关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整改自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照检查的问题,兑现自己的承诺,以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的实际行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权威。
二是坚决带头落实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廉洁过节禁令。廉洁过节禁令倡导节俭文明、反对铺张浪费,顺应社情民意。中央纪委的道道禁令有的放矢,剑指沉疴。《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体现的正是抓大不放小、务虚更务实的态度。禁令不是底线,而是“高压线”,触碰不得。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逐一落实,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不送一份年货,不收一份节礼,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
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需要拒绝别人的时候。学会拒绝,是一种党性,一种自尊,一种明智,一种意志。对违背中央和省市委规定的一定要断然拒绝,原则性问题要义正辞严、斩钉截铁。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学会自我约束,洁身自好,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要珍惜自己的形象,珍惜自己的名声,更要珍惜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是坚决带头弘扬清风正气,积极推进“廉洁青岛”建设。今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直机关的党员干部普遍到“青岛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件件典型案例,无不在警示着大家。不少同志认识到: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成败则在手中。廉洁青岛,必须从我做起。现实再次告诉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场非打不可、必须打赢的持久战。今年,一道道禁令已经充分表明了中央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和强烈信号。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我们欢度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之际,一定牢记“两个务必”,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的规定,本着从简、节约的原则安排好“两节”活动。各单位要普遍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严厉查处“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违规问题,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行动最有说服力。让我们齐心协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不断取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斗争的新胜利,为青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感谢大家一年来对市直机关工委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祝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中共青岛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