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院通报全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
青岛新闻网6月22日讯(记者 陈志伟 通讯员 李政 王俊阳)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和开展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的有关情况。
当天上午,青岛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2起毒品犯罪案件的3名制毒、贩毒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被告人王小军贩卖、运输冰毒20余公斤;被告人伍建如贩卖、运输冰毒10余公斤,还制造冰毒;被告人许学哲贩卖冰毒6公斤,还持刀致抓捕民警重伤,均属社会危害性极大,青岛中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
今年的禁毒宣传月,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分5个批次对29起毒品犯罪的40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宣判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开放。6月7日,李沧区法院集中宣判7起毒品犯罪案件,拉开了集中宣判的帷幕,6月14日,市北区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6月22日上午,城阳区法院对8起毒品犯罪案件的11名被告人集中宣判,6月23日、26日,胶州市法院、即墨市法院将对10起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近年来,青岛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严惩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2009年至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近9000件,判处被告人12000余人,依法审结了涉案冰毒达八百多公斤的林武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等一批大案,对因涉毒被查继而碾杀处警民警的崔思峰依法执行了死刑,对因吸毒引发的清江路赵亮杀人案等涉毒案件的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形成了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为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作出了贡献。
近年来,毒品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依然较多,占刑事案件总量的30%左右。毒品犯罪链上游集团化、职业化趋势更加明显,下游小体量的“零包”贩毒成为常态,毒品犯罪不断向各类人群渗透。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化、信息化。犯罪分子运输毒品方式多样化,人货分离、利用物流快递等更为隐蔽的运毒方式运输毒品现象突出。网络涉毒犯罪蔓延,毒品交易特别是小额毒品交易越来越网络化,贩毒分子通过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传播制毒技术、买卖制毒物品、贩卖毒品和组织吸毒等。涉案毒品以合成类冰毒为主,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频发。
青岛法院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特别是对于大宗毒品犯罪、武装贩毒、职业毒犯、再犯、累犯、主犯等毒品犯罪分子,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的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适用死刑。
同时,青岛法院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分子,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并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犯罪,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和条件,提高惩治毒品犯罪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坚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从犯、初犯、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具有悔改诚意,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被告人在量刑时依法从宽处罚,力争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起到“判处一案、震摄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