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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青岛医改基本达到预期 患者负担降低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任俊峰 2017-07-14 20:34:58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7月14日讯(记者 任俊峰)7月14日下午,青岛市物价局举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上线,围绕市民关注关心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范监管等相关问题,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互动交流。

    两个小时的上线期间,盛斌杰介绍了青岛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体情况,并回答了网友有关药品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19个问题。

    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下降

    对于网民反映的检查费用过高的问题,盛斌杰说,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降低了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分两批调整了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主要是下调价格,涉及X线计算机体层(CT)检查、磁共振检查、超声诊断、核医学诊断等,共计392项,其中涉及降低价格的项目255项,降低幅度为5%-50%之间。随着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过度检查、重复检查,减轻了患者负担,患者直接得到了实惠。例如,在规范PET/CT局部检查、全身检查收费的同时,将核素药物纳入价内,一次检查就可以降低2000元的核素药物费用。

    三级诊疗体系减轻患者负担

    如何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为患者减负的目的?盛斌杰说,我市作为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其中的重要改革内容。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过程中,在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腾空间,调结构,合理调整反映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目前我市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三级医疗卫生体系,患者小病初诊在基层,大病到二级、三级医疗机构。青岛市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过程中,按照医院等级和医师职级建立了差别化的收费机制,推进分级诊疗,通过价格手段,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低,医保报销比例高,患者负担轻。此外,我市对大病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全国范围内也较高,同时还建立了大病补充保险等制度,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关于网友提到的医疗服务价格扭曲的现象,盛斌杰说,这次全面实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采取将医疗机构的补偿方式由药品加成、财政补助、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调整为财政补助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两种方式,对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确定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0%通过政府财政补助、10%通过医疗机构自行消化,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住院患者负担有所降低。

    另外,为了控制医疗耗材的过度使用,有效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医疗服务项目对接国家新版项目规范,严格控制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将原来众多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打包入项目价格内,不再另外收费,只有具体医疗服务项目对应的除外内容中的耗材方可允许另外收费。而允许另外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只能在购进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加成率(50元以上的,按照4%加成率;50元以下的,按照10%加成率)向患者另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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