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7日讯(记者 朱颖 通讯员 薛建涛、郭钊敏)为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4月5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日前,市环保局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及各区、市政府制定了《青岛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7年底以前,市区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四市完成辖区80%以上,总数达到148台。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把煤炭消费压减、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小锅炉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建筑施工扬尘整治、重型柴油货车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限产、环境执法等九项工作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多措并举,联防联控,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组合拳”。
方案对煤炭消费压减等九项重点工作分别制定单项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全市全年煤炭消费量净压减100万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442万吨;2017年底以前,市区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四市完成辖区80%以上,总数达到148台;10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违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对流通领域民用煤炭质量监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积极推广使用洁净煤炭;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加强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车的管控;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制定工业企业“一厂一策”;落实减排措施;制定落实重点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调控方案,生产调控措施要具体到企业、生产线、实施方式、产能和责任人;加大秋冬季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查处一批污染严重、违法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强化督导问责,全市成立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组,由各专项方案牵头部门对各项工作任务每半月进行一次督导,对发现的各区、市存在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建立突出问题交办机制,市督查组移交地方政府的突出问题,各区、市政府要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对问题突出且解决缓慢,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区市政府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