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民朱师傅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位赶着送餐的“外卖小哥”当街撞倒,住进了医院,交警部门判定为对方全责。截至目前,医药费已经花了五六万,但肇事方在垫付了5000块钱之后却再也没了动静......
为了给无辜受伤的丈夫讨个说法,王欣花又一次来到香港东路上的这家“巴蜀江湖川菜馆”。负责人的一席话,让她再次失望而归。
10月26号傍晚6点多,朱光臣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眼瞅着还有不到两分钟就到家了,却突然被一辆急速驶来的摩托车撞倒在了人行横道上。
事发后,朱光臣被120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右胫腓骨骨折,立即实施手术!
52岁的朱光臣,是全家的顶梁柱。这一伤,花光了家里仅有的积蓄不说,还欠下了一屁股外债。而那位肇事小伙儿,在垫付了5000块钱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听起来,电话那头的肇事小伙儿小代态度还算积极,但他告诉记者,自己家庭贫困,实在无力支付高额的治疗费,出事之后,自己也一直在平度老家东拼西凑筹集赔款。
刚刚我们说了,外面小哥撞伤市民朱师傅的事儿。谁也不希望意外发生,可一旦发生了,必须要积极面对。肇事者小代认为,自己是在送餐路上不小心撞伤了行人,作为餐馆员工,店方应该与自己共同承担责任。对此,餐馆方面又将作何表态呢?
面对记者和伤者家属,餐馆负责人首先表态:肇事者小代,的确为与餐馆签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店内,小代同时有两个身份。
负责人说,自家菜馆与大多数餐馆不同,经营模式以外卖为主、堂食为辅。因此,除了服务员的基本工作之外,员工还可以通过租赁电瓶车赚取外卖费。每个月发放的工资明细里,都有扣除电瓶车租赁使用费的标注。
餐馆负责人委婉地拒绝了伤者家属的请求,在他看来,事发后店方已经敦促肇事员工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并且从小代当月工资内预支了5000块钱交给医院。但在小代看来,自己在送餐过程中出现交通意外纯属职务行为,餐馆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双方争执不下,空留无辜的伤者在病房里煎熬度日。与餐馆签有劳动合同的“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究竟该如何界定赔付责任?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诚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孔姣表示,没有附加委托协议,店方的说法不成立,从劳动关系上说,肇事者是其员工,送餐的提成以奖金形式发放,在这期事故中,餐馆应付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