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1月10日讯(记者 王春令)记者10日从山东省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2017年8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电视频道、报刊、互联网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其中,山东省辖区内未监测到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到药品严重违法广告4条次,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1条次,上述违法广告已依法提请有关部门查处。
本次公告公布的产品广告违法情形主要存在:广告内容夸大产品功能主治;广告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互联网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