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路前必须先办理临时牌照,青西新区某4S店店员竟然为了少跑腿而用套牌的违法方式“偷懒”,被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锁定,15日,因挪用其他车辆号牌被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
11月14日上午11点,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提前布控,在滨海大道大湾港路口“守株待兔”,一辆号牌为鲁B3Y73Q的白色奔腾轿车驶来,民警立即上前要求司机靠边停车并下车接受调查。这辆车就是黄岛区智能交通指挥中心通过全国稽查布控系统早已锁定的涉嫌套牌车辆。
当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的时候,陈某淡定自若,还疑惑的询问民警为什么要对他进行检查,“您的车辆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请配合我们检查。”陈某听民警这样说,当即低下了头,显然是知道自己有违法行为。之后,民警将其带回进一步询问处理。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陈某称自己是青西新区某4S店员工,其所套牌白色奔腾轿车是客户新买的一辆汽车,他是挂上了套牌号码去给客户送车。陈某称,之前该店曾遇到开着客户的无牌新车去送车的途中被交警查处,以无牌上路被处以重罚,为躲避处罚,他想到了这个办法,专门悬挂这副号牌来避免新车无牌上路的“尴尬”,而他在使用套牌驾车外出的时候也都非常小心,避免产生违章惊动原车牌车主报警。陈某称,他用该车牌套牌多辆客户新车,成功逃避了交警在无牌上路的查处。
现场交警介绍,目前初步调查显示,近期,陈某连续用该号码车牌曾给十来辆车套牌,行为十分猖獗。民警介绍,新车确实不能裸车上路,必须提前专门到车管所办理临时牌照才可上路,这样就意味着要多跑一趟车管所,但陈某这种只需要正式上牌时跑一趟车管所的偷懒做法,显然不明智。15日,交警部门对车辆驾驶员陈某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