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姜某与齐某、高某预谋,在QQ上发布寻找女大学生做情人的消息,把两名女大学生骗到暂住处并非法拘禁她们,采取拍裸照、视频等方式来向受害人家属索要赎金,后来被害人家属及时向警方报案,很快两名嫌疑人陆续被我市警方抓获。今年,主犯姜某到警方投案自首。3名被告人因犯绑架罪被分别判处14年、14年和12年有期徒刑。
案发
神秘电话吓坏大学生家人
昨天,崂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高萍介绍了这起案件。事情要从2009年的7月份说起,暑假期间,浙江人王先生的女儿小王独自到青岛游玩,并且在崂山区中韩社区短租了一套房子住,但是从7月28日开始,小王的电话就一直关机。
“你女儿招惹了黑社会,我们绑架了你女儿,两天内凑齐10万块钱,否则你就等着收尸吧!”2009年7月30日上午,王先生终于接到了女儿的手机来电,一个男子在电话里恶狠狠地说,手机那端隐约有女孩的哭泣声,这个电话把王先生吓得半天都不敢喘气。
当王先生回拨过去时,手机已经关机了。两天内凑齐10万元,对于家庭条件一般的王先生来说,比登天还难。他想到了无数个可能,但是都无法弄明白,女儿为什么会被绑架。王先生思考再三,随后向当地警方报案。很快,青岛警方接到了这起协查通报。因为王先生表示他女儿在中韩社区租赁了房屋,我市刑警支队、崂山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
崂山警方找到了小王所租住的房子,房东和周围居民介绍,租客小王只住了10多天,他们已经好久没有见到小王了。民警查看小王的房间,里面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找到血迹,物品也摆放得整齐。民警综合判断,小王外出途中被绑架的可能性非常大。
追查
走访排查锁定嫌疑人身份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调取租房处周边监控录像,查找小王的行踪,另外一路拿着小王的照片走访附近居民。专案组民警跟嫌犯争抢时间,经过大量的排查走访,社区有位居民告诉民警,在7月28日晚8时许,曾经遇到过小王,当时小王询问过汽车北站怎么走,好像要去“走亲戚”。民警凭着直觉,断定这条新线索会给案件带来重大突破。 专案组调集警力分析了汽车北站的视频监控,视频中显示,在7月29日晚6时许,小王出现在汽车北站外的路边,10分钟后,一辆黑色现代轿车来到小王附近停下,小王上了汽车,随后该车迅速离去。警方查到了这辆黑色现代轿车的行车路线,经过黑龙江路、李王公路,最终到达城阳夏庄史家泊子社区附近。这辆车属于青岛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刚被一名年轻男子齐某租赁。经过一系列走访调查后,民警认定,黑色现代轿车消失的地方,很可能就是小王被藏匿拘禁的地方。
抓捕
狗急跳墙嫌犯驾车撞民警
2009年8月5日下午3时许,20多名便衣警察赶到史家泊子社区的一处居民小区布控。经过6个小时的排查后,民警把最终目标锁定在一个单元的6楼,尽管天气炎热,但是这家住户门窗紧闭,也没有安装空调,窗户还被遮挡。
在守候了7个小时后,当天晚上10时,民警发现案发现场出现的那辆黑色现代轿车来到了楼下。此时一名男子准备下车,民警迅速冲了上去,开车男子转而钻进车内,连车门都来不及关上就疯狂倒车,并且撞倒了一名民警。专案组民警冒死拉开车门,钻进后座,与开车司机展开了殊死搏斗。轿车跑出小区300多米远,民警抓住时机,将手刹拉到头,轿车冲上人行道,司机跑下车夺路狂奔,民警在鸣枪示警无效后,果断开枪打中司机的左腿,司机正是齐某。另外一组民警冲进房屋内,抓获了只穿着内裤,负责看守小王的嫌犯高某,并且解救了小王和另外一名女大学生小刘,两人都没有穿衣服,民警给她们找来了衣物。
揭秘
法网恢恢3名嫌犯遭严惩
警方抓获齐某、高某后,姜某负案在逃。我市警方随后网上追逃姜某。后经崂山区法院判决,齐某、高某因犯绑架罪,分别获刑14年、12年。迫于警方压力,今年4月3日,走投无路的嫌犯姜某到警方投案自首。近期,崂山区法院对被告人姜某做出一审宣判。
崂山区法院查明,2009年7月初,被告人姜某与齐某预谋通过在互联网发布信息,以找女青年做情人为由诱骗女青年,然后实施绑架勒索钱财。后齐某租赁了一辆现代轿车作为交通工具。2009年7月28日前后,被告人姜某与齐某租赁了城阳区史家泊子社区的6楼房屋一套,用于关押被害人。
2009年7月29日,被告人姜某与齐某诱骗被害人小王到租赁房,先持刀威胁,脱光小王的衣服,并用绳子捆住。期间,被告人姜某两次强奸小王,并让齐某用手机拍摄了视频及裸照,向小王亲友索要赎金10万元,未果。8月2日,齐某将绑架一事告知老乡高某,让高某帮忙看管,高某从当日开始看管。
2009年8月3日下午,被告人姜某同齐某、高某预谋再绑架一名女青年,由高某在网上和被害人小刘聊天,并约小刘在城阳汽车北站见面。小刘被骗到租房处,次日,被告人姜某逼问出她随身携带的招商银行卡密码,由齐某、高某分两次从该卡内取款9060元。2009年8月5日,齐某给小刘的母亲打电话,索要赎金2万元,未果。在绑架刘某期间,被告人姜某与高某分别强奸了小刘。案发后,警方追缴并发还小刘8600元。
崂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伙同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方法绑架他人,其行为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姜某指挥同案犯实施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最后判决被告人姜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万元。不得假释。
法官说法
坐享其成心理要不得防范之弦时刻要绷紧
“这起案件中,3名被告人抓住了个别女青年贪慕虚荣的心理,冒充富商在QQ上、论坛里发布招聘情人的广告,并且提出了月薪1万元的待遇,来诱骗女青年上当。”昨天,高萍介绍,受害人被骗后,3名被告人为了控制对方,就以裸照和视频相威胁,在拘禁过程中,3名被告人试图向受害人家属索要赎金,最终都没有成功。
“类似这种网上包养被骗财骗色的报道,在国内已经屡见不鲜,为什么仍然有一些人上当受骗,其中就是有不少人想坐享其成、不劳而获,从而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法官高萍提醒年青人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此类事情再发生。
崂山区法院特意提醒,不要相信所谓“包养关系”“情人关系”名义进行的任何“招聘”活动,以免上当受骗,妄想不劳而获或非法致富,到头来只是落得人财两空。再就是身份信息、个人隐私照片妥善保管,不要轻易泄露,以防被不法之徒利用。此外,现在网上交友已经很寻常,网友见面最好在公共场所,一定要提高防范和忧患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