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棚改”在岛城成历史
我市明年计划完成棚改3.5万套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棚改”任务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建筑节能改造等都已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棚改完成约5万套(户),老旧小区整治惠及居民12.3万户,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已完工约225万平方米,同时6条未贯通道路已有3条竣工通车,剩余3条将在年底建成通车。据悉,明年我市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3.5万套(户),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棚改任务,届时“棚改”将作为一个历史名词在青岛消失。
●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28万套,至今已完成18.4万套,2018年计划完成3.5万套,到2019年底完成主城区所有“棚改”任务,到2020年将基本完成全市“棚改”任务。今年计划启动“棚改”4.8万套,截至11月底已完成约5万套。
●2016年至2020年,全市计划整治改造老旧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187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26万余户。2017年计划整治建筑面积829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1.4万户。截至目前已完成881.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2.3万户。
●截至12月10日,我市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共落实约274万平方米,已完工约225万平方米,其他约49万平方米进入收尾阶段,预计12月底前全面完工。
筹措6000套房源满足需求
自2013年起,我市每年都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向市民承诺必须完成的“市办实事”。今年,我市计划启动改造4.8万套(户),截至11月底,已完成约5万套(户),提前超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棚改”工作,资金先行。我市进一步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部门对接,充分利用当前优惠政策,加快落实“棚改”资金。2017年,国开行授信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25亿元,已发放131亿元。我市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今年共取得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7.4亿,目前已全部拨付各区市财政。
记者采访获悉,2015年、2016年按照国家鼓励货币化安置的要求,我市主城区货币化安置率在90%以上,各区已筹集的安置房源足够满足居民需求。但是,随着商品房价格的持续上涨,出现了群众要求提供安置房源而合适房源却持续短缺的新问题。市城乡建设委为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通过政府订购商品房和异地筹建安置房源等方式,筹措约6000套房源,满足居民需求,为全面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夯实了基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典龙介绍,我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28万套,自2013年至今已完成18.4万套,还剩余不到10万套的任务,明年计划完成“棚改”任务3.5万套,到2019年底完成主城区所有“棚改”任务,而到2020年将基本完成全市“棚改”任务,届时“棚改”将作为一个历史名词在青岛消失。
拟用5年改造1870万平方米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2016年至2020年,拟利用5年时间整治改造老旧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187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约26万余户,覆盖全市10个区市。其中,2017年全市计划整治建筑面积829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1.4万户。截至目前已完成881.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2.3万户,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据悉,在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我市实施海绵建设,在居民楼院整治中积极融入海绵城市理念,通过道路透水铺装改造、绿化补植改造等方式,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型小区。
哪些小区可以纳入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范围呢?李典龙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范围包括各区市城镇建成区国有土地上1995年(含)前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组团、楼院),原则上应为成套住宅并由楼房组成,主体建筑完好,未纳入棚户区改造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未来10年内不会拆除改造。1995年以后建成,但各类配套设施较差、居民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可适当放宽建成年限至2000年,具体年限由各区市政府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如果要申请,居民可根据小区实际向所属街道办事处进行反映,各区市政府为整治改造责任主体,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根据居民反映情况,街道办事处视情向区市主管部门进行计划提报,区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整治改造计划。
到年底可改造274万平方米
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整治中,积极推行建筑节能改造,在“老楼换新颜”的同时,提升了居住舒适度。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作为促环保、惠民生的重要措施,自2016年起连续将“实施节能保暖工程200万平方米”列入市办实事。
截至12月10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共落实改造项目约274万平方米,其中已完工约225万平方米,提前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其他约49万平方米进入收尾阶段,预计12月底前全面完工。
全部完成改造后,可改善约3万户居民室内居住环境,室内温度冬季提高3-5℃,夏季降低2-3℃,冬暖夏凉效果明显;提升约850栋老旧建筑品质,从根本上解决墙体结露、霉变及破损等问题,建筑外观焕然一新;降低采暖能耗40%左右,每年可节省燃煤约1.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5万吨,同时有效降低供热成本,增加供热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那么居民如何申请保温改造,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加装保温?据悉,按规定,申请节能改造的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节能改造对象为可安全使用且未列入拆迁计划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已落实资金;楼栋原有或结合改造换窗后节能门窗达标率占三分之二以上。
3条道路已通车3条进入收尾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浮山后、新都心等居住区逐步形成规模,入住人口不断增多,对片区路网、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7年以来,市城乡建设委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逐个破解征地难题,已先后完成了劲松八路 (合肥路—辽阳东路)、中海临安府配套道路、万科蓝山配套道路打通工程并竣工通车。近期,新都心规划四号线道路打通工程已完成管线、车行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施工,已具备通车条件,待按程序完成各项验收后可正式通车;瑞昌路187号配套道路工程和生物技术研发中心配套道路正在紧锣密鼓建设,预计年底可完成配套管线及道路施工,具备通车条件。“毛细血管”般的配套道路逐步打通后,将与周边现有道路形成微循环,并逐步构建成片区路网,缓解交通拥堵的现状,为市民提供舒适畅通的出行环境。
据悉,近年来市城乡建设委结合新建开发项目配套需求,同步推进城市未贯通道路建设。2012年至2016年,累计打通未贯通道路建设共18条。如同德路(劲松一路—劲松三路段)、台柳路(清江路—常宁路)、同兴路(劲松四路—劲松七路)等道路,这些道路多为次干道及城市支路,但却是周边居民出行的必经支路,通过这些有如“毛细血管”的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建设,完善了我市的路网、管网配套。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明年我市拟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的道路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万科未来城规划一、二、三号线及徐家东山等配套道路。(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