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恪尽职守的履职答卷:制定法规2件,修改法规14件,审议法规草案1件,对国家和省14部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对4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4项……
这份答卷中饱含为民履职的情怀:立法更加民主科学,监督更加注重实效,代表履职更加反映民情。
坚持质量优先
科学民主立法
立法,向来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对全市立法工作超前谋划部署,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法治青岛建设。
五年立法规划是常委会任期内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征集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完成五年立法规划编制,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民生优先发展、建设生态青岛、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为重点,确定了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36个规划项目。
常委会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立了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较好地表达、平衡、调整了各方面利益关系;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强化应急预案演练、救援队伍建设、处置信息发布等措施,这是国内第一部设区的市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规;及时修改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提高了临时过渡补助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标准, 调整了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的有关程序;集中修改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12件法规,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专项清理。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在立法中充分采纳民意,常委会制订出台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范,建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推进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立法调研论证机制,加大立法协商力度,对每件法规草案和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均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增强监督实效
老百姓关心什么,人大监督的重点就在哪里。
常委会针对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问题强化监督,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完善长效机制,突出防治重点,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大力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指出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评估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听取审议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监督和支持政府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换届以来,常委会强化财政预算决算监督,听取审议201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要求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与政府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审计力度,探索推进大数据监督机制;听取审议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指出要高度重视财政收入结构性矛盾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等问题,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不断加大税收占比,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和收支平衡。
常委会强化权力规范运行监督,书面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市政府报备的4件政府规章和7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和审查;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要求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80件次,全部依法按程序转交责任单位处理。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体,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常委会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优势出发,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做好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各项工作,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常委会举办两期新任市人大代表短期履职学习班,赴知名高校举办一期集中履职学习班,举办两期“代表大讲堂”,共培训代表700多人次。
组织23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围绕科技创新、文化产业、互联网产业等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开展调研、视察活动50次;组织163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三民”活动等各类政务活动,推荐195名代表担任“一府两院”的听证员、监督员;搭建了“城管互动”和“市人大代表履职在线”两个平台,通过代表收集城市管理和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居家养老等问题,及时转交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470件,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三方面复”、满意度测评、第三方评估、二次交办、量化测评等办法,加强跟踪督办,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难点问题,建议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96.96%。(记者 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