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342天
全年共出现重度污染天气4天
2017年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出炉,为2013年以来空气质量最好年份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总体情况如下:
一、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青岛市对环境空气中主要指标进行了监测与评价。
市区空气中主要指标年均值情况:PM2.5为37微克/立方米、PM10为76微克/立方米、SO2为14微克/立方米、NO2为33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相比,PM2.5、PM10分别改善17.8%、10.6%,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SO2、NO2连续两年稳定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342天,同比增加24天,为近三年以来最好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从各季节情况来看,夏季空气质量最好,冬季受排放量大、不利气象条件及外部输送影响,空气质量较差,但2017年冬季反映煤烟型污染特征的SO2、PM10两项污染物浓度均为近5年最好水平;从各月份情况来看,8月空气质量最好,5月至10月连续6个月实现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月均值全部达标,为近五年来连续达标月数最多年份。1月、2月、3月、5月、6月PM2.5、PM10、SO2、NO2月均浓度均为历年最好水平;SO2各月平均浓度已连续3年稳定达到一级标准,PM10各月平均浓度均为历年最好水平。
2017年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3次,其中蓝色预警1次,黄色预警2次。2次黄色预警均是根据全省区域应急联防联控统一部署的要求启动,通过组织全市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发挥了削峰降频的积极作用,实况监测结果未达到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启动黄色预警的条件。2017年,受本地不利气象及外部输送影响,全年共出现重度污染天气4天,其中1月份3天,2月份1天,未出现严重污染天气。与2016年相比,重度污染天数减少1天,严重污染天数减少2天,均为2013年以来最少。
总体来看,2017年为自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以来空气质量最好的年份。
二、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各区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在4.14~5.15之间。由好到差排名为:崂山4.14、城阳4.43、市南4.60、李沧4.80、市北4.92、黄岛4.96、莱西4.98、平度4.99、即墨5.01、胶州5.15。
各区市PM2.5年均值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市南32微克/立方米、崂山32微克/立方米、城阳34微克/立方米、市北41微克/立方米、胶州41微克/立方米、李沧42微克/立方米、黄岛42微克/立方米、即墨42微克/立方米、平度43微克/立方米、莱西45微克/立方米;各区市同比均有改善,改善幅度在2.2%~22.7%之间,改善幅度由好到差排名依次为:城阳、市南、崂山、胶州、李沧、即墨、平度、市北、黄岛、莱西。
三、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7年,市环保局认真履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发改、经信、公安、建设、城管、交通等部门,制定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政策措施方面,市政府与25个政府部门、11个区市政府、2个国有企业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实施《青岛市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削减燃煤污染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9项工作任务;实施《青岛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采用1项总方案加9个专项方案组合模式,以大气污染治理“组合拳”打好秋冬季的“蓝天保卫战”;修订了《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增加了考核指标,提高秸秆禁烧奖惩力度。
燃煤污染控制方面,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20万平方米,节能保暖工程339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242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10.4万户;淘汰燃煤锅炉86台,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52个。
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监测数字化和实时化,已有680个项目安装并运行;共检查工地5581个次,罚款56.2万元;加强裸土绿化工程,共完成裸露土地绿化298.9公顷;城区主干道机械化保洁率达到100%,次干道达到90%以上;完成15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
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全市共检查环检站1199家次,限期改正81家;检查2892家加油站,合格2890家;联合交警路查执法343次,检查车辆48386辆,处罚183辆;检查重型柴油车27402辆,限期整改148辆;检查“黄改绿”车辆总数5130辆,限期整改16辆;受理查实黑烟车有奖举报148件,向举报人发放奖金14800元。
工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方面,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90个;开展进出港商船防污染现场检查1125艘次,查处缺陷605项;董家口港区完成110辆自卸车防尘装置安装;前湾港区码头加装了46套自动喷淋装置。
环境执法方面,全市环保系统共检查燃煤污染源单位11672家次,监测燃烧设施1262台套,检查扬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2752家,共立案查处废气类违法排污行为464件,罚款总额1306万元。
2018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大VOCs的治理力度,推进机动车船和扬尘污染控制,采取综合措施,做好我市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和省环保督察迎检的有关工作,推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记者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