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按照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该局确定了2018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业源减排项目清单,共有包括青岛龙发热电有限公司、青岛崂特啤酒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14家企业纳入该名单。市环保局要求,各分局、各市环保局应组织清单范围内的企业编制减排操作方案,操作方案要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制定不同预警等级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 (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通过停产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工艺环节,要明确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及工艺环节;通过提高治污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或工艺环节,要根据正常运行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确定不同预警级别下可以达到的排放限值。不久前,我市发布了最新修订的《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新预案首次建立了青岛市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源”减排清单。其中“移动源清单”为全市232万辆机动车,其中载货汽车约22万辆。“扬尘源清单”包括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和堆场扬尘,其中全市共有道路5515公里、各类施工工地约1200个以及20余个建筑物料、建筑渣土及工业堆场。新《预案》将4个级别的应急响应中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进行了升级。蓝色预警中,首次增加了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这就意味着,工业企业停产限排的标准从黄色预警提至蓝色预警。
根据《预案》,蓝色预警对应的Ⅳ级响应启动,全市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5%以上。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10%以上。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中,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5%以上。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启动时,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以上。新《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 (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均值计算,首次提出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要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 《预案》同时提出,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当监测或预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尽早采取升级措施。当预测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连续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