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记者采访获悉,青岛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又走过履责挺纪、激浊扬清的一年。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5起,处理693人,党政纪处分332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立案3064件,结案2804件,党政纪处分2755人。其中,立案审查市管干部56人、处级干部200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515起,处理667人,党政纪处分633人,移送司法机关91人。
数字的背后,彰显了青岛市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鲜明态度。记者了解到,过去一年来,岛城建立了市、区(市)巡察制度,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深化政治巡察,市、区(市)巡察机构先后巡察110个单位,发现问题线索417个,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834个、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88项。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任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设立17个综合派驻纪检组、10个单独派驻纪检组,监督108个单位,派驻监督效力大为增强。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一年来,共处置问题线索5410件,立案3064件,结案2804件,党政纪处分2755人。其中,立案审查市管干部56人、处级干部200人。
在严格执纪方面持续加压用力,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5起,处理693人,党政纪处分332人。在优化执纪环境方面,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检查考核、约谈提醒、述责述廉重要内容,每月对区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排序通报,先后89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4起259人。
同时,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治力度,聚焦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启动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全市共查处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711起,处理759人,党政纪处分169人,专题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5起。其中,问责生态环保领域问题65起,处理171人,党政纪处分62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问责调查44起,处理68人,党政纪处分38人。
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2017年,全市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立案515起,处理667人,党政纪处分633人,移送司法机关91人。坚持通报曝光常态化,先后30次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126起162人。
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青岛市在全省率先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自办案件“零立案”分析报告制度,倒逼各级强化责任担当,2017年全市137个镇(街)纪(工)委均有自办案件,立案1918件。在加强纪律建设方面,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1727名党员干部进行党规党纪学习测试。严格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严防“灯下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21人、组织处理8人、党政纪处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