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月1日施行以来,市城管执法部门一个月查办一般程序案件247件,结案205件,罚款186万余元。
《条例》施行之后,我市今年首张行政处罚罚单开给了一占道堆放物料的公司。1月初,某公司将装修材料擅自堆放在标山路附近人行道和门前公共场地,妨碍行人通行、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市北区延安路综合执法中队在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无效后,行政处罚当事人8000元。
1月份查办的所有案件中,即墨区某公司擅自开工建房,收到了目前为止最大额的罚单——99万元。该公司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建设厂房、办公楼等,建设面积约24000余平方米,属违法行为。在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1月中旬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做出罚款9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当事人30日内补办规划手续。
1月查办的案件涉及25种违法行为,其中涉及占路经营类案件最多,达到115件,占总立案数的46.55%(其中无照商贩类96件,占38.86%,店外经营19件,占7.69%;);车辆撒漏案件32件,占12.95%;违法设置户外广告17件,占6.88%;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14件,占5.66%;擅自设置门头牌匾12件,占4.85%;散发广告9件,占3.64%;占道堆放物料9件,占3.64%;违法倾倒建筑垃圾7件,占2.83%;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等其他类案件32件,占13%。(记者 王凯 通讯员 张君 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