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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各项新政汇总 这些跟咱百姓买房最密切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8-02-17 07:07:10 字号:A- A+

2018年款款而至,回首2017年青岛楼市,各项新政风起云涌,其中住房公积金频出的各项新功能最为令人关注。从年初的公积金自主提取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再到“刷脸”查询信息功能,2017年可谓是公积金的“革新年”,各项便民利民的线上功能开始日益强大,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2017年出台的公积金新功能,都有哪些与咱们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公积金网厅商贷自主提取】

2017年1月20日,青岛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网厅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在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有住房贷款的职工,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手续后,可自主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灵活提取公积金。

网上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包括两部分内容:

1、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业务开通申请手续;

2、申请通过后,即可登录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金额及次数:提取金额按照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即: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并以本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为限。同时,不受提取次数限制。

【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材料】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7年4月1日起,青岛对以下贷款业务材料予以简化:

一、对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贷的,不再要求提交在我市的居住证明。

二、对办理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业务的,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

【青岛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根据市国土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3月16日起,青岛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一:在青岛市购买新建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上调为30%。

二:在青岛市购买二手住房,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调为40%。同时,继续执行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的政策,具体为: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继续执行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政策。

四:新政实施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时间为准。新旧政策衔接设置1个月的过渡期。对在3月15日(含)之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或合同签约且交纳首付款)的,在4月14日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首付款比例(新建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二手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自4月15日起统一按新政执行。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功能可以“刷脸”】

为方便职工快速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蚂蚁金服合作,依托支付宝的实名账号体系和风险控制措施,叠加人脸、眼纹生物识别技术,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刷脸”认证功能。缴存职工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块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无需输入登录户名和密码,只需通过人脸活体认证即可登录,避免了职工因忘记个人户名密码造成的不便,减少了操作程序,提高了公积金信息查询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各区市最低值调整】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7月1日起,调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各单位可自行在5%-12%范围内确定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14729.25元,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24548.75元。而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原则上各不得超过1768元,但有条件的单位,最高不得超过2946元。

各(区)市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六区为1664.17元,四市为1508.33元)确定。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14729.25元,下限为我市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45.8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用人单位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缴存比例确定,即六区分别为83元、四市分别为75元。

【青岛六家银行成为公积金网厅商贷提取合作银行】

为向更多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与我市各大商业银行的合作,不断拓宽公积金网厅商贷提取可支银行范围,继建设银行后,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和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的相关业务程序已完成开发、测试和试运行工作,将于2017年7月17日起正式上线,偿还上述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继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之后,工商银行的相关业务程序已完成开发、测试和试运行工作,并于2017年9月20日正式上线。

2017年12月12日起,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也已完成相关业务程序的开发、测试和试运行工作,至此,青岛市公积金网厅商贷提取合作银行扩展至六家。

【住房公积金推出网上缴存新方式】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结算需求,在现有的柜台送缴、委托扣划、小额支付等多种缴存方式的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创新推出网上缴存新方式,将于12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

已经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版,同时拥有建行、交行、农行任一银行企业网银的缴存单位,可选择该项新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选择“网银账单付款”方式产生结算单据,再登录企业网银完成支付,即可实现网上缴存,操作准确便捷,资金实时入账,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更多选择。

【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2017年12月26日,住建部官网头条发布了一条振奋人心的通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土部四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公积金贷款。

给您算笔账: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如,贷100万元、期限20年,可比现行的商贷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

而为了让好政策真正充分落实,《通知》还专门出台细则,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记者 李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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