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下午,青岛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外执勤时接连查获了两名酒司机。民警依法对俩酒鬼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下午16时许,一辆鲁L牌照的小客车在准备进入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高速民警予以拦截检查,在与驾驶员张某交谈中,民警发现张某身上有着浓重的酒味后,遂即将其带至执法站进行酒精测试,结果在吹了三、四次后,最终确认为32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车的标准。
经了解得知,小客车司机张某当天去亲友家拜年问好,在中午吃饭时顺便小酌了几杯啤酒,本以为大年初一交警不会上班,张某便冒险驾车返回,谁知车子刚从匝道口拐进收费站外,正好被仍在坚守岗位的执勤民警一举查获。
就在民警对驾驶员张某开具处罚凭证的时候,另外一辆面包车车主张某某拉载着母亲和妻子在过收费站时,因车内酒味浓重也被民警查获,在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后,仪器上标准为55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而这次,车主张某某解释称自己平时不怎么喝酒,在昨夜过年时心里高兴便多喝了几杯,谁知在经过十几个小时后还是被检测出体内含有酒精成分。
虽然两位驾驶员对于自己酒后驾车的原因各有自己的说法,但由于俩人体内酒精含量都已超出20%以上,达到了酒驾标准,民警在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两位驾驶员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喝酒上路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增多,但饮酒后一定不要侥幸开车上路,往往是侥幸心理,身后潜藏着巨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