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流感流行水平高于近年同期
要落实学校等机构流感防控措施
青岛市卫计委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近日,青岛市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冬春季是流感、流行性出血热和人感染禽流感等传染病高发季节。2017-2018年流行季,青岛市的流感流行水平高于近年同期,流行性出血热在青岛局部地区也出现疫情波动,人感染禽流感风险依然存在,全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落实托幼机构、学校的流感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加强部门密切协作。各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教育、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旅游、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配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做好口岸检疫查验、病媒生物消杀,严防登革热、疟疾等媒介传染病输入。
要结合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加大的特点,主动加强对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及汽车、火车、飞机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食品卫生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切实降低疾病传播风险。要协助教育等部门落实托幼机构、学校以及社会办学机构的其他感染性腹泻、流感等肠道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
加强对农村地区传染病风险监测
《通知》要求持续强化监测预警。各区市要结合冬春季传染病的特点及本地实际开展针对性的监测。要密切跟踪东南亚等周边国家疫情动态,对登革热、疟疾等输入风险进行评估,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流感监测工作。要强化流感样病例报告与病原学检测工作,密切跟踪流感病毒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疫情防控。要加强对农村地区、社会办学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防止感染性腹泻等聚集性疫情发生。
保证儿科医疗救治工作平稳有序
《通知》要求科学有效处置疫情。各区市要按照相关防控方案及诊疗方案要求,在疫情发生后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病例救治、卫生学处理等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疫情处置工作。特别是对聚集性传染病疫情,要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等“五早”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加强疫情常规监测预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的技术支持力度,全力做好指导重大疫情处置的工作准备。
《通知》要求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各区市要按照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诊疗方案加强培训,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按照“四早”原则,及早发现病人,及时开展治疗。对于重症患者要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要采购充足的病原学快速检测试剂和抗病毒药物等临床常用药品,保障临床救治需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做好医患个人防护,有效避免院内感染发生。要统筹调配儿科医疗资源,保证冬春季传染病高峰期儿科医疗救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记者 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