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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方案 力争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

2018-03-24 07:03 来源: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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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自2012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以来,青岛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将低碳发展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日前,在低碳发展方面,青岛再度重磅出击,市人民政府出台《青岛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科学规划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方案》明确青岛低碳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降低21%,力争达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同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低碳发展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发展方式,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根据《方案》,青岛将从能源消费、产业构建、城镇发展、试点建设等角度入手,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青岛,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推动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建设。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到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以上

加快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方面,《方案》提出了系统的发展目标,包括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利用化石能源等。

青岛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国家分解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8%;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0年完成国家、省分解任务;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0%以上。同时,青岛将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战略,合理引导能源需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重点节能工程。

碳排放权交易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市场手段,根据《方案》,青岛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工作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开展覆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和航空等8个工业行业中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研究和编制分配方案,对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实行基于新能源汽车生产责任的碳排放配额管理;研究将青岛年排放1万吨以上工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纳入碳市场的可行性,并编制工作方案,让市场自主配置温室气体排放资源,能够以比较低的社会总成本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同时,青岛将强化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构建地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体系;组织条件成熟的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示范,推进相关国际合作;持续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重大问题跟踪研究。

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

城镇是居民的基本生活空间,青岛将积极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

城乡规划是城镇化进程最重要的一环,《方案》提出,青岛将从城乡规划环节入手,落实低碳理念和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在农村地区推动建筑节能,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

健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推动推进国家绿色交通城市建设的基础。青岛将加快发展低碳运输方式,推动航空、航海、公路运输低碳发展,发展低碳物流,到2020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15年下降6.8%;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2%。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励绿色出行。鼓励使用节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输工具,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低碳交通示范工程。

创新城乡社区可再生资源回收理念,青岛将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合理布局可再生资源便捷回收设施。通过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鼓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社区建立分支机构、探索建设餐厨垃圾等有机垃圾就地社区化处理设施等,促进垃圾社区化源头减量。鼓励垃圾分类和生活用品的回收再利用。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发展垃圾焚烧发电等多种处理利用方式,有效减少全社会的物耗和碳排。

在居民日常生活中,青岛将进一步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积极践行低碳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反对过度包装。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倡导低碳居住,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倡导“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根据《方案》,青岛还将继续支持和深化推进中德生态园开展国家低碳城镇试点、青岛高新区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绿色交通城市创建等国家试点。在试点建设的过程中,从空间布局、建筑、交通、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着手,探索开展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的青岛市低碳区(市)试点;组织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试点,研究制定支持试点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产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打造低碳产业体系

到2020年,林木绿化覆盖率保持并稳定在40%以上

将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动力,在低碳产业体系构建方面,《方案》指出,青岛将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依法依规有序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青岛将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20%,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7%以上。

在工业领域,青岛将严格控制碳排放,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加强企业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积极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海洋经济是青岛的优势产业。在推动发展蓝色低碳海洋经济进程中,青岛将大力实施“海洋+”行动计划,培育基于海洋的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空间和新载体。推行海域空间立体开发,打造“一谷两区”海洋经济增长新高地。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为依托,加快海洋创新要素集聚,构筑蓝色经济孵化—转化—产业化链条;建立陆海一体的科研、技术转移、产业化协同创新平台和海洋合作区域联盟;深化海洋与互联网、大数据的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海洋信息服务、海洋文化体验、海洋休闲旅游、海洋母港经济等一批新兴业态,壮大发展海洋生物、海洋新材料、海水综合利用(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等一批新兴产业,发展远洋渔业和深远海养殖业,强化海洋产业的拉动作用,构建现代海洋经济产业发展新体系。到2020年,海洋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0%。

在林业发展方面,通过全面启动绿满青岛行动,青岛将着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青岛将加快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完善沿海防护林体系;积极推进森林镇村建设和乡村绿化,开展争创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活动;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到2020年,林木绿化覆盖率保持并稳定在40%以上,林木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米。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探索开展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坚持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美丽青岛建设再上新水平。

此外,青岛还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市和区(市)级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加大地方预算内资金对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出台综合配套政策,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及绿色债券等手段,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加强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等各领域的国际合作,强化低碳引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

(记者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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