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青岛位列名单之中,共获2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青岛市被认定为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较好的省(市)、计划单列市,按照奖励政策,2018年财政部将利用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等予以奖励,每个市(州)奖励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奖励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青岛市还位列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直辖市辖区,按照奖励政策,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据介绍,去年以来,青岛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率先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为抓手,围绕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国库库款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方面,积极作为、勇于创新,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多项改革措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记者 周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