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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疯狂超载压爆地磅 30起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曝光

2018-05-08 22:13 作者:任俊峰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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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8批部分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曝光名单

青岛新闻网5月8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栾心龙)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法制交通、和谐交通意识,营造严查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社会氛围,积极争取市民对大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严查整治模式。

5月8日,交警部门曝光了2018年第8批30起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涉及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型、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开展针对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曝光警示力度,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重型自卸车改装超载100%,撒漏遇查躲避处罚

5月6日,即墨交警田横中队民警开展夜查执法行动。18点20分,执法人员在巡查即墨区三城线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车,车上拉满石碴并且超出大厢以上,撒漏在公路上到处都是,非常危险。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该驾驶员选择视而不见继续行驶,民警多次示意其靠边停车,但自卸车驾驶员依然我行我素并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加速往前行驶,大约行驶200米左右该车拐入右边一石料场,并且立马起厢把石渣卸下。现场执法民警上前将其控制,但该驾驶员极不配合,在经过半小时的劝说后才出示了有效证件。

经查,该驾驶员纪某称,自己给老板开车,自己知道超载了,所以见到执勤民警后才会选择这么做,以为自己把货物卸了就可以逃避处罚。执勤民警随后找来装载机将货物进行称重,经过磅称重后显示该车达到超载100%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纪某因超载、非法改装合并处罚款2500元,记6分,责令恢复原状的处罚。

案例二:大货车疯狂超载,压“爆”地磅

5月7日晚,高新区交警大队三中队在丰河路胶马路路口设岗夜查,21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冀GVN86挂的红色大货车沿丰和路由北向南行驶,民警发现大货车车厢里拉着满满的黄沙,涉嫌严重超载,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称驾驶证没有带,民警遂即要求驾驶员将车辆开到停车场进行称重,途中驾驶员突然将车开进汇海路一建筑工地拔下车钥匙下车逃跑。执勤民警立即联系停车场专业技术人员将该车接线启动后开至停车场。

在过磅环节,当这辆大货车完全开上地磅后,直接将地磅压到爆表,显示器显示出“99999”的字样,说明大货车的重量已经超出地磅的测量范围,而该停车场称重量为120吨。最终,执勤人员将挂车两前轮驶下地磅后,地磅就显示为112.7吨。这辆总重量为40吨的箱式半挂车已经超载了72.7吨。目前,民警将车辆进行暂扣,并通知驾驶员尽快到中队进行处理,民警将依法对驾驶员超载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交警部门表示,车辆超载会导致制动距离增长,造成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高新交警将持续加大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提醒驾驶员遵守交法,安全出行。

案例三:胆大驾驶员持C证开大货遇查玩换座

拿着C证开大货,这得多大的胆子,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准驾车型不符的危害,不仅仅是200元—1000元罚款,记12分,驾照降级处罚,也不仅仅是因为在驾驶过程当中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更大的隐患在于容易发生恶性交通事故。近日,潍莱高速交警就查处了这么这么一名缺少“金刚钻”还揽瓷器活的司机,该司机不仅准驾车型不符还在交警的眼皮底下玩起了换座的把戏。

5月4日11时许,交警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开展车辆检查时,发现一辆半挂车在收费口前停车,且主副驾驶驾驶员正在偷偷换座。民警随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并对主副座两位驾驶员的驾驶证进行检查。此时已经换到副座上的原驾驶员聂某迟迟不出示驾驶证,在民警多次催促下,聂某才及不情愿地拿出驾驶证。查看证件后,现场民警“大吃一惊”,原来聂某的驾驶证为C1证,但现在驾驶的却是重型半挂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

据驾驶员聂某交待,他原持有B证,因长期未按规定审验已经注销,后又考试取得C证。但该聂某自认为驾驶技术过硬,老经验没问题,所以开车上路,马上要驶离高速了发现前方民警查车,感到心虚,这才动起了换座的歪脑筋。经执勤民警批评教育,聂某深知自己的违法行为危害性,现场表示再也不敢如此莽撞。随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9条第1款规定,对聂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十二分并扣留。

案例四:危化品车闯禁行,所属单位被罚款5万元

4月7日15时许,裴某驾驶鲁EA0530/鲁EZ880挂号危化品运输半挂车沿茂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淮河路茂山路路口北侧路段处被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满载第3类危化品原油,登记所有人为山东宏宇运输有限公司,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该行为构成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擅自进入限制通行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裴某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青岛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山东宏宇运输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按照有关条例规定,机动车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物品的,应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未向公安部门报备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或者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后不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五:后备箱坐板凳,超员客车现场贿赂民警

4月30日14时30分许,“五一小长假”第二天,胶州湾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跨海大桥出口处设岗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然而此时,一辆刚驶出高速的白色面包车进入了民警视线,通过前挡玻璃隐约看到车内人头攒动,随即民警将其拦停,打开车门令民警惊讶的是,车厢里大人小孩挤作一团,因没有座位,竟有人还在后备箱坐起了小板凳。经过民警现场清点核实,该车实际核载6人,实载15人,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经询问,车上的人员都是该车驾驶员徐某的亲友,本想趁五一放假,带上亲戚自驾从江苏到青岛游玩,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就被执勤民警查处。在现场,民警一面责令徐某打出租车将乘客分批送往目的地,另一面对驾驶员徐某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讲述了严重超员的社会危害性,并进行了处罚。然而,面对处罚徐某竟又动起了“歪脑筋”。此时徐某突然掏出钱包,靠到民警身前,请求民警“商量”一下,当即遭到执勤民警严词制止。依据《道路交通法》规定,驾驶员徐某,因驾驶非营运载客汽车超员20%以上,将被处以罚款200记6分的处罚。

案例六:三位老乡结伴上路三车均超载100%被查处

5月7日晚10时30分许,胶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G204巡逻时,发现停在路边的三辆大货车有超载的嫌疑,车辆后部已经下陷,驾驶室中空无一人。

执勤民警准备对车辆进行查询通知驾驶人到达现场时,从旁边的饭店里走出了三个人站在马路对面,朝这边观望。执勤民警上前对三人进行询问,三人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车,说“自己只是在这吃饭的,就是好奇在路边看看。

直到执勤民警联系了清障车要将车辆扣留时,三个人这才快速的来到车边,承认是自己开的车。这三位驾驶人将车停在路边去饭店吃饭看见路边有交警正在查自己开的车这才在路边观望。

随后执勤民警将3辆涉嫌超载的大货车车带到附近停车场过磅称重。经称重,三辆大货车均超载100%以上。

经执勤民警询问得知这三位驾驶人都是老乡,通过微信群得知接的活跑的路线其中有一段是三辆车的必经之路,时间也基本相同于是就相约一起上路,因为要开夜车三人准备吃点东西在上路继续行驶,自认为交警找不到驾驶员会罢休,却没料到找来了清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陆某、陈某因驾驶货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将面临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需卸货转运才可予以放行。

案例七:大货车私加挡板超载率高达200%

5月6日下午3点20分,一辆车牌号为鲁BU2008的红色重型大货车沿东岳中路由西向东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后轮轮胎呈扁平状,有超载的嫌疑,随后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这辆满载着渣土的重型货车,核实行驶证照片发现与车辆实际明显不符,该车改型私自加高挡板。

随后民警将车辆带到附近停车场过磅称重,经进一步查验,该车的车厢被人为加高了40公分。经询问,西海岸司机周某讲出了实情,他驾驶的这辆渣土车是自己刚买的二手车,为了多拉货物多赚钱,买回不久就找人将车厢加高了挡板。经称重,这辆核定载质量为32吨的渣土车,实际拉载了96吨,超载率高达200%

目前,周某驾驶货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擅自改变机动车登记参数,处罚款500元,并被强制拆除加高的车厢挡板恢复原貌后才可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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