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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领36个月补贴 青岛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

2018-09-12 13:38 作者:张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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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9月12日讯(记者 张萍)为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入驻基层创业孵化基地享3年租金全免,市级机关优先考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今天上午,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24条,将于明年实施,主要从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下得去”,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留得住”,保障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得好”,畅通高校毕业生发展通道、促进他们在基层“流得动”四个方面细化引导、鼓励政策。

到小微企业就业有最多36个月补贴 基层创业免3年租金

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至中小微企就业。2018年以后,普通高校全日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派遣期内到青岛市小微企业就业,企业按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每人每月按一定标准,为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生和休学创业大学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生、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创办实体,入驻市及区(市)政府直接投资、租货或以购买服务方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家庭服务业基地(园区)的,可享受3年内租金全免政策。

健全创业孵化机制,对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且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创业企业,可依企业申请并经综合评审后将孵化周期从3年延长至5年。

此外,今后每年按照市和区(市)需求计划,青岛将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充实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基层工作2年后就业创业考公务员享应届生同等待遇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派遣、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自2017年起,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骋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年的最低服务期限(不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此外,青岛将在基层重点领城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进行锻炼培养,原则上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促进高校毕业生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

市财政给予就业指导服务补贴和培训补助

对高校毕业生经过培育和帮扶在我市实现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市财政部门给予服务提供方一定就业指导服务补贴。

加强教育培训,实施“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基层服务岗在岗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由市财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职位外,按照有关规定一般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区(市)以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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