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青岛新闻 > 正文

青岛发布国庆消费提示 到香港澳门购物要注意这些事

2018-09-27 20:57 作者:朱颖 来源:青岛新闻网
分享到:

青岛新闻网9月27日讯(记者 朱颖)在国庆长假来临之际,市消保委发布《国庆期间赴港、澳旅游消费提示》。消保委提醒,在澳门购买的手机等电子产品,不适用内地的“三包”政策,购买时要问清楚产品货源、保修条件及范围,尤其是否提供全国联保。

国庆期间赴港、澳旅游消费提示近年来,内地去香港、澳门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国庆小长假即将来临,为了更好地保障岛城市民在香港、澳门旅游期间的消费权益,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经过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充分沟通,特别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为了让内地旅客在香港放心购物,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特地设立了一个信息网站「精明消费香港游」(网址:http://www.shopsmart.org.hk),消费者可登陆该网站,了解香港的消费文化、购物信息及在港消费可获得的保障等等。该网站同时向旅客提供消费锦囊及提示,协助旅客掌握到港消费的窍门。若消费者在香港遇到不公平的交易,经与店方交涉不果,可拨打热线电话 (852)29292222投诉,非办公期间,消费者亦可透过香港消委会网页递交电子表格作出投诉或查询 (网址:https://www.consumer.org.hk )。

二、消费者在澳门旅游时,可选择澳门消费者委员会认可的“诚信店”商家购物,以获得更好的保障。“诚信店”标志的年份必需是当年年份,资格才被确认。诚信店名单及详细资料可浏览澳门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或关注消委会微信账号。此外,在澳门购买的手机等电子产品,不适用内地的“三包”政策,购买时要问清楚产品货源、保修条件及范围,尤其是否提供全国联保。如遇到消费纠纷,可拨打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电话:(853)89889315。

根据青岛市消保委与香港、澳门消委会维权合作协议,青岛消费者在港、澳地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请保存好购物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通过以上方式向香港、澳门消委会投诉,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青岛市消保委电话:0532——85725315投诉。

我要爆料 免责声明
分享到:
© 青岛新闻网版权所有 青岛新闻网简介法律顾问维权指引会员注册营销服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