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青岛将实现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0件。
青岛新闻网10月9日讯(记者 任俊峰)今天,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近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青岛市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线,突出海洋科技特色,聚焦六大重点任务,加快构建“源头供给—转化服务—产业培育”一体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
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30件,PCT国际专利年申请量达1000件,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15家以上,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200亿元,其中,海洋技术成交额25亿元。
《实施方案》包括六个方面、21条措施。
一是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源头供给。
加快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中科院海洋大科学中心等平台建设。推进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航空产业创新基地、中船重工海洋装备研究院等高端研发机构落地发展。推动高校院所服务地方,加快科技人才集聚发展。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
建设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形成“一总多分”架构。统筹推进区域分市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依托青岛大学等高校院所共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壮大技术转移服务队伍。
三是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开放协同。
开展产学研对接专项行动,实现科技成果供给端与企业需求端精准对接。建设军民融合技术交易中心,推动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构建国际技术转移通道。
四是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
增强科技金融服务,通过股权、债权、股债联动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强化科技综合服务,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和科技成果信息共享。
五是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承接。
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打造更多创新型领军企业。推进孵化载体提质增效,引导孵化器专业化发展,加快科技成果孵化培育。聚焦重点高技术领域,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六是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制机制。
实行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政策,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支持大学和科研院所以创办企业、转让许可、合作开发、作价入股等形式开展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创新科技计划组织方式。推进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本地贡献。
下一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全面统筹协调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统计和报告制度,定期检查督导各地方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区市(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也将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示范区建设及时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