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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 将在项目现场受理贷款申请

2018-11-02 16:50 作者:李倍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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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2日讯 (记者 李倍)今日,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水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今日召开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服务推介会,本次推介会共有39家房企代表共计73人参会,其中3家进行了交流发言。

本次会议向房企宣传了青岛市公积金贷款模式优化调整情况,介绍了今年以来青岛市推动“放管服”改革,有关公积金贷款流程优化调整、组合贷款模式调整、申贷证明材料减证增效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重申了房企不得拒贷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推动公积金贷款合作签约顺利开展。

此次会议的相关举措共有五个方面,一是自今年1月1日起,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楼盘项目合作签约模式,由原“封顶签约”调整为“预售签约”,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可申请与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合作,不必再等到主体封顶,申贷时点大幅提前。

二是自9月26日起,实行公积金贷款“取证放款”。将公积金贷款放贷条件由此前的“按工程进度放款”调整为“取证放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取得房屋抵押权证后即可发放贷款,公积金贷款实现进一步提速增效。同时,对开发企业合作协议签署、公积金贷款开发企业集中报卷流程以及组合贷款相关调整进行了介绍。

三是自10月29日起,优化调整组合贷款模式,实现受托银行与抵押权银行分离,解决了绑定银行开户问题,有效弥补了制约贷款工作提速增效方面的短板。

四是自6月1日起,楼盘项目合作签约实现减证增效,取消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发企业资质证明、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告、月报表及房屋明细表等开发企业贷款合作签约要件12件。压缩开发企业合作签约审批时限,管理处受理、出具合作协议5个工作日,贷款处审批2个工作日,同时贷款处对开发企业签约资料提供方面启动了“容缺受理”机制,节约了开发企业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此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结合实际做好延伸服务,根据开发企业需要利用移动办公技术配合开展楼盘现场受理贷款申请,解答购房人咨询,实现“一条龙”办理。

会议同时重申了青岛市三部门政策规定,要求房企不得阻止或变相阻止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职工反映突出、整改不到位的房企,将联合市城乡建委、市国土局进行惩戒,切实维护好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申贷权益。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政策性低利率优势,已成为广大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融资首选,受到了市民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发放公积金低息贷款,帮助缴存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是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互助性”职能的重要体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以来致力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截至2018年10月底,已累计向31.54万个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794.41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3123.61万平米,拉动全市住房消费1764.25亿元,贷款职工群体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5%以上,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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