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受医疗、物业服务等领域价格(收费)咨询、投诉举报量下降影响,10月份,我市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价格投诉和举报1020件,总量较上月下降16.73%。其中,价格咨询293件,占28.73%,环比下降48.51%;价格投诉和举报727件,占71.27%,环比上升10.82 %。
分类别看,停车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位列10月份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受理总量前两位,且数量相对较多,其他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量较为分散,没有形成热点。与上月比较,本月物业服务收费受理量较上月有所下降,停车服务收费受理量有所上升,上月位列第三的医药价格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本月下滑为第五,件数下降为个位数。
(一)停车服务收费问题。本月共受理325件,占本月受理量的31.86%,受理量较上月上升7.26%。从受理情况看,停车包月服务及收费依旧是反映的热点问题。群众主要反映,居民小区周边占路停车收费泊位不提供包月服务、提供包月服务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收费没有票据等。另外,也有群众反映居民小区周边设置大量收费泊位不合理、收费员不按规定计时收费、预收费用后退费找不到人等问题。
(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本月共受理184件,占本月受理量的18.04%,较上月下降14.02%。近几个月来,物业服务收费咨询、投诉举报数量整体占比较高,主要是受部分新的价格政策出台影响,经营者、消费者均处于适应新的政策适应期。一是《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自7月1日实施后,社会关注度高,住宅小区业主对照《办法》相关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居住小区物业企业落实《办法》不到位,要求予以纠正;二是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对转供电环节的电价政策较以往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对该通知,价格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了广泛宣传。一些用户,特别是部分商业综合体内的用户,通过各种渠道向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政策,咨询转供电单位执行政策是否到位的较多。
针对反映比较突出的停车收费及与停车有关的问题,市政府停车场行业主管部门正组织公安、价格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市物价局也在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纠正查处,并督促有关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同时,有关部门正对现行停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将根据调查评估情况完善相关收费政策。针对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问题,市、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切实落实好省有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对需要调处的收费矛盾纠纷,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将积极依程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同时,对在政策执行中反映出来的一些不够明确的问题,市价格、物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政策,提高政策在我市执行的可操作性,依法依规维护好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正当权益。(记者 周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