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徐某、孟某、马某、李某、田某等5人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十一年到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6年6月,徐某在平度市某村开办红火车辆信息咨询服务部,通过办理车辆抵押对外发放高息贷款。徐某为公司法人,与孟某合伙经营,徐某出资三分之二,孟某出资三分之一,孟某负责向债务人催债,收回的钱两人平分。
2017年3月24日,平度市南村镇某村村民吕某以一辆五菱面包车作抵押,以签订车辆转让合同的形式向徐某高息借款10000元。借款到期后,吕某无力偿还本息。同年8月17日下午,孟某和马某、李某、田某四人来到吕某家中,孟某称愿意借给吕某20000元以解燃眉之急,利息按一毛五分算。吕某当即同意,很快便与孟某谈妥借款相关事宜。“走,我们带你去拿钱吧。”当车开到红火车辆信息咨询服务部时,吕某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在服务部后的一间宿舍里,徐某、孟某等五人逼迫吕某马上还款。孟某称只要吕某连本带利归还20000元就把两份借款合同及两份借条都还给他。迫于无奈,吕某打电话联系朋友家人筹钱。当晚9时许,吕某家属称已筹到钱,徐某方让孟某、马某、李某、田某四人驾车载吕某返回家中取钱。此时吕某已被限制人身自由5个小时。
到达吕某家时已是晚上10点多,吕某的母亲只借到900元。孟某再次言辞激烈地要求吕某赶紧筹款。已近崩溃的吕某趁孟某上厕所时从窗台拿起一把小刀,在孟某出来时将其捅伤。受伤的孟某和马某、李某、田某一起,与吕某对峙,处于劣势的吕某拿起自家墙头的一瓶百草枯农药,连喝两大口。孟某等人见状,慌忙驾车离开。吕某的妻子拨打120将吕某送医,次日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7月6日,平度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不得假释。被告人孟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不得假释。被告人马某、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田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后,5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