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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偶遇工友一见钟情 模仿剧情“霸气强吻”被判刑

2018-12-02 07:20 来源: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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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中,经常看到“霸气”男主苦追女主不成,便当场强吻,借此赢得女主芳心的情节。故事大多虚构,与现实还是有区别的。男子强某却信以为真,向女生告白时强制亲吻,没想到却吓跑了“女友”。近日,记者从城阳检察院获悉,因强制猥亵妇女罪,男子强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偶遇工友一见钟情

23岁的强某老家在甘肃,独自一人在城阳一家海鲜加工厂打工。他的性格本来就有些内向,加上每天重复单调的流水线工作,生活不免有些枯燥。一次下班路上,强某正匆匆行走在人群中,不经意抬头,目光被不远处一位女生深深吸引,就像嘈杂人群中的一道靓丽风景,女生文静的面庞令强某怦然心动。

多番考虑后,强某终于鼓起勇气,决定追求女生。

他主动走到女生面前搭讪,幸运的是,对方不但没有反对,还大方说出自己的微信号。在交往过程中,强某得知,女生姓顾,孤身一人在青。“吃饭了么”“下班了么”……强某频频在微信上向对方嘘寒问暖,顾某并未排斥,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几天时间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一天晚上,强某闲来无事,准备约顾某一块逛商场,不料被婉转拒绝,有些失落的他本来准备下楼买香烟,却恰巧在楼梯口碰见顾某。热情招呼后,顾某向强某走了过来,强某兴奋不已,提出在公司内一块散步的请求后,将顾某拉进了公司食堂约会。虽然顾某不太情愿,但也没有拒绝。

告白遭拒强行索吻

进入食堂后,强某选了一个靠窗位置,开始与顾某聊天。聊了没多久,强某觉得时机成熟,便开始向“准女友”告白,希望对方能成为自己的女朋友。但顾某以认识时间不长、相互不了解为由,当场表示拒绝。

“她都和我认识这么久了,平时聊天也挺热情,还愿意和我一块来没人的地方‘约会’,肯定对我有好感,只是太矜持了。”到案后强某回忆说,此时他脑中浮现出起影视剧中“霸气”男主强吻女主,并赢得芳心的激情一幕,于是一只手搂住顾某的脖子,另一只手抓住顾某的手,准备强行亲吻,却被对方推开。随后,强某用双手紧抱顾某,两次强吻对方,顾某挣扎中,将强某的舌头咬伤。

此举惹恼了强某,双方争斗过程中,强某强行将顾某推倒在餐桌,用左臂摁住她的脖子,不让其反抗,用手摸对方的身体。期间,顾某百般央求,强某却置若罔闻,直到顾某试图大声呼救,强某这才停止。随后,顾某快速离去。

猥亵妇女锒铛入狱

次日,强某照常进入车间工作,没想到民警却找上门来。面对民警,强某当场承认,在顾某不情愿的情况下,强行对其进行搂抱、亲吻等行为。最终,强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刑事拘留。

自己的“准女友”居然报警!这让强某百思不得其解。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民警在询问顾某时得知,22岁的顾某不仅已经结婚,而且还生过孩子,只是家人都远在河南老家。事发后,顾某的家人闻讯赶来,强某在赔偿对方1万元后,得到对方的谅解。

“如果提前知道她结婚了,还有孩子,我说什么也不会追求她呀!”强某被捕后感叹,他本想学习影视剧,通过强吻突破女生的心理防线,没想到却把自己送进监狱。同时,强某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最终,强某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说法

“霸道求爱”可能构成犯罪

年轻男女相处过程中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可能会令人不愉快,但若说到涉及刑事责任,现实中可能比较少见。强某因一时冲动,而导致入狱8个月,在他自己看来,似乎有些过重。“法律是无情的,不管双方关系发展到何种程度,强某强行亲吻、抚摸顾某敏感部位的行为,都违背了顾某的意愿,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说。

按照刑法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强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向顾某家属支付赔偿金,且并无前科,检察官按照法律规定,参考以往惯例判刑标准,结合本案的具体犯罪情节,判处强某有期徒刑8个月。检察官说,男女方交往过程中,一些男性为显示男子气概,有时会无意做出一些出格的事,但无论做任何事,一定要有一个度,要尊重女性意志,毕竟“霸气”的目的是保护而非伤害。类似影视剧中的“霸道总裁”强吻告白的做法,严格来说已违反相关法律,甚至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影视剧与现实还是有一定区别,市民们不要轻易模仿。

近年来,城阳区发生过多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件,有的人在密闭电梯里对女性动手动脚,有的人趁着夜色对女性实施侵害。大多数受害者都能及时报警求助,但也有些人害怕到隐私泄露,从而选择沉默。殊不知,正是受害者的沉默行为,反而助长了不良风气。我国刑法保护妇女的身体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女性要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案例

想“生米煮成熟饭”男子硬来被公诉

男女交往过程中,一些男性朋友为让爱情来得更“猛烈”些,往往过于主动,有意或者无意地做出一些跨越尺度的行为,忽略对方感受。殊不知,这样做不仅不会让两人越来越亲密,还可能对女性造成伤害,甚至触犯法律。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类似案例并不少见。苏州市的张小姐通过相亲与男子许某相识。第一次见面,两人便互留了电话和微信。许某对张某一见钟情,并在微信上多次对张某表示爱慕之情,承诺以后会对她好。但张某觉得两人条件相差有点大,许某条件不符合她的要求,随即表示拒绝。在相处过程中,张某也流露出和他不合适的意思,并表示两人只是普通的朋友。两人之间甚至连手都没有牵过。

一次,许某和张某见面吃完饭后,两人打车来到张某小区门口。许某执意想要送张某上楼,甚至想做一些亲密动作,但遭到拒绝。想到之前打听的张某住址,许某心生歹念,从另一个电梯上来到张某家,并在张某开门时,强行进入张某房间。进门后,许某将张某推倒在沙发进行猥亵。张某挣扎反抗,跑到门口大喊救命,许某慌忙逃开。随后,张某报警。

最终,许某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许某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张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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