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条《班主任下狠手?青岛某学院一学生被脚踹、扇耳光》的新闻引起网友热议:老师教育孩子是否可以“动手”?新闻调查和网友评论见仁见智,例如有网友说“感谢还有人愿意管你吧”“严师出高徒”……
持有这种观点的家长,往往对孩子抱有“恨铁不成钢”“棍棒出孝子”的考虑。认为老师教育孩子遵守纪律的出发点是好的,适当的体罚是老师教学活动中树立权威、管教顽劣“熊孩子”的有效方式。不错,在中国古代讲究师道尊严,打手心、罚跪司空见惯,这种“传统文化”,今天又该怎么看呢?
首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已经一再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在十九大引领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作为大学老师对学生“一气之下动了手”,如何自圆其说?怎配为人师表?学生犯错应该受罚,教师违法又该受到怎样的惩处?难道只是批评教育、认识错误、下不为例?
其次,武力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植根于生物进化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则,在人类原始野蛮文化中残留下来。鲁迅说:“越是懦夫越会欺负比自己更加弱小的人群。”有些人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将自己的野蛮行为合理化,其实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思想行为、道德品质,比自己拳脚之下的孩子,真的高明在哪里?
再次,“良苦用心”的打骂教育,真的能达到让孩子成才的目的吗?毋庸讳言,在中式教育环境里,经常是一个教师面对班级里几十个学生,且升学压力巨大,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导致一切向成绩看的隐形指导原则深植教师、家长内心。这种情况下,这种威权教育方式非常适合这部分唯成绩论的老师和家长达成升学目标,学生变成了一种不需要过多考虑个体意识和自尊的成绩生产机器。
但是,“暂时有效”隐藏了“重大隐患”!用暴力教育出来的孩子,会怎样面对自己的同学?将来又会用什么方式面对工作、生活和家庭?拳头解决一切?落后野蛮、侵犯人权的管教方式,虽然对于集体管理来说直接有效,但容易对学生造成难以估计的身心伤害,轻则丧失了学习兴趣,重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而且,从科学角度来说,体罚尤其是公共场合的体罚,很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类似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不久前的一则“初中生被老师强行理光头跳楼”的新闻,虽然是一则比较极端的例子,但可以一窥教师恣意踩踏学生自尊引发的严重后果。
昨天(12月4日)正是法制宣传日,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学校,对于这起教师体罚事件应该给出怎样的“说法”?我们希望看到后续新闻。(小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