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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老旧楼院整治有了新标准,涉及17个方面!

2019-02-20 15:48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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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楼院引入物业有新规

我市出台《老旧楼院整治管理标准》

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6年以来,我市发力推进老旧楼院整治,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共有27万户居民直接获益。为了推动老旧楼院整治相关工作再上台阶,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出台文件,为老旧楼院整治管理划定了17条新标准。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2016至2020年,青岛要利用5年时间,整治改造老旧住宅小区建筑面积187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6万户。借力“上合青岛峰会”举办契机,我市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步伐,三年累计完成整治建筑面积1923万平方米,提前两年完成省政府五年工作任务。随着越来越多的老旧楼院华丽转身,强化后期管理成为当务之急,《老旧楼院整治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瞄准老旧楼院整治管理的关键环节,《标准》共在17个方面进行了明确,涉及安防设施、消防通道、公共卫生、环卫配套、管线设置、引导标识、商业布局等。其中,在物业管理上,《标准》要求按照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由小区所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老旧楼院实行物业管理。在适老设施设置上,《标准》明确老旧楼院要补充增设小区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在停车场地规范上,《标准》提出科学增设机动车停放泊位,机动车辆停放区域明确,统一管理停车,停车标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

另据了解,今年,我市将继续推进老旧楼院整治工作,涉及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1万户居民。

(记者 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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