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日讯(记者 李倍)2018年,全国税务系统进行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6月15日,青岛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4月1日,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光泽及青岛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桑路共同做客《城市议事厅》时介绍,青岛市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委市政府双重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部分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2018年,青岛市税务局在稳步推进改革的同时,全年共组织收入1754亿元,其中地方收入954.5亿元,对地方公共预算的贡献率达到了77.5%。此外,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青岛市税务局在税收负担、服务态度及便捷办理等方面,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三。
从2018年开始,为进一步減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得以落实。对此,冯光泽表示,政府将对小微企业所得税进行减税;并对制造业进行扶持。“制造业由17%的增值税税率降到16%,仅去年一年的减税额就有近50亿元,这项政策将延续到今年,减税额将达到140亿元。”冯光泽说。
“今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将对小微企业放宽门槛,此举将使我市34万家企业被纳入政策范围,占全市纳税企业的95%。而这95%中,又有98%为民营企业,可以说普惠面非常大。”冯光泽介绍说,“此外,还有多税种一起减的政策,包括城镇建设维护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8个税种和两个附加,并可以追溯享受,而在减税办理上,也将更加方便操作。”冯光泽说。
在小微企业所得税减税方面,青岛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桑路表示,此次减税降费放宽了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标准,新的“335标准”即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300万元,从业人员提高到300人,企业资产提高到5000万元。只要在“335标准”以下的都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此外,青岛市税务局还引入了超额累进的方法来降低税负,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
而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桑路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的吸纳用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2019年新的个税体制改革后,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同时还可以减去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租金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有效的减轻了工薪阶层的负担。对此,冯光泽介绍说,我市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由原来的182万减少到了98万,将近一半的人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山东省目前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政策支持对企业的转型升级非常重要。对此,山东省也出台了区域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桑路表示,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我市地方税种中最大的税种,市水务局做到真金白银让利企业。而印花税实行降低优惠以来,全市印花税负担降低3500万元;此外,货运车辆的车船税降低50%,所涉及到的25.6万辆货运车辆,全年对企业税收负担总体降低3800万元。
今年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再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对此,青岛市税务局将通过政府引导、优化整合资源及狠抓落实三个方面,大力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助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