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号下午1点53分,
一辆灰色的小型厢式货车,
突然驶入崂山交警沙子口中队的院子,
这时院内的一辆警车正要往外出。
酒气这么浓?怕不是酒驾!
民警当即就让货车驾驶员下车,
把他带到中队办公室进行酒精检测,
结果驾驶员张某每百毫升血液,
酒精含量为70毫克,
妥妥儿的属于酒后驾驶!
可是他主动来交警队干什么呢?
难道是自首?
经了解,张某常年出海,作为一个船员当天又进行出海,并且在船上和工友一起饮了一杯白酒、两瓶啤酒,下船后想起自己还有两个车辆违章没有处理,于是开上自己的货车,来到沙子口交警中队处理违章。
张某自称酒量不错,觉得喝的酒不多,也没当回事,反正离交警中队不远,只有几分钟的路程,就顺道去处理一下违章。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因酒后驾驶,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并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