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布通告
对市区部分区域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
同时发布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等6项通告
4月1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市区部分区域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通告》等7项通告。
根据《关于对市区部分区域采取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9年4月21日20时至2019年4月23日20时,对太平角六路向南至海涛园海岸线(含最低潮位裸露出的陆地)─香港西路─香港中路─福州南路─东海西路─东海中路─顺德路─如意花园小区西侧围墙向南延伸至海岸线(含最低潮位裸露出的陆地)的合围区域实行限制通行管理,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限制通行管理期间,在香港西路、香港中路、东海西路、东海中路以南区域设置公安检查点。限制通行管理区域内的居民、单位工作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经安全检查后进入,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除持有通行证的机动车经安全检查后进入、通行外,其他机动车禁止进入、通行。除服务保障重大活动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区域内销售、运输、携带、存储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安全的活动。
2019年4月15日0时至2019年4月25日24时,对奥帆中心─燕儿岛山─燕岛宾馆增城路入口处向南延伸至海岸线(含最低潮位裸露出的陆地)的合围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除服务保障重大活动需要外,其他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通行。
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可以要求相关单位、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户外设施、LED显示屏等相关设施、设备、场地予以临时停用、封闭、封存;或者由公安机关直接采取上述措施。
此外,市政府还发布了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加强留宿场所安全管理及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等6项通告和决定。
(记者 蔺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