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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看这一篇就够了!速收藏

2019-05-10 14:23 来源:爱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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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市南区公布了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市南区在调查分析2019年幼儿园学位数和市南户籍幼儿数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本着“区域统筹、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报名时间

2019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8日(星期二)至6月29日(星期六)进行。

平时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时补招。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

1.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范围:

一片区:八大峡和云南路街道办事处;

二片区:江苏路和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三片区:八大关和湛山街道办事处;

四片区:香港中路和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五片区:珠海路和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幼儿园所在片区内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幼儿,且幼儿户籍的户口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居住房屋证明或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该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2.封闭小区幼儿园招生范围: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口(幼儿户口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居住房屋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3.部队、企业、高校、集体办园招生范围: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普通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0日,通过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l和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向社会发布《市南区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统一在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同时通过幼儿园网络宣传平台、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发布招生简章。

6月24日,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将第二次招生信息在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幼儿园网络宣传平台、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发布。

(二)组织招生报名

各幼儿园应在招生简章发布的第一次招生时间内组织好报名工作。

6月18日9:00-6月21日16:00止,家长登陆“市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申请报名信息提报完整后方可下载打印《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无法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申请报名时家长可有一次机会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填报《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报名当天到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申请表。

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6月22日(星期六)8:30-15:30止,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产权证(购房完税凭证),或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内无房产证明;

5.市南户籍孤儿、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孤儿证明、有效期内低保证。

(三)确定录取幼儿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查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的幼儿名单。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于6月22日下午4:30现场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市南户籍孤儿、父母一方持有市南区有效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录取幼儿名单于6月22日下午5:00—5:30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报名录取过程,幼儿园应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四)组织第二次招生

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应按照第一次招生程序,于6月24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6月25日-6月28日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6月29日确定录取名单。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市内三区户籍);

5.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6.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五)办理录取手续

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带领幼儿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

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组织幼儿入园

办理录取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五、有关事项

(一)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二)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三)各幼儿园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见幼儿园招生简章。

(四)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当年青岛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为准。

(五)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引领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监督电话:88729232。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问答

一、幼儿园什么时间招生?

6月18日9:00-6月21日16:00止:网上申请报名;

6月22日8:30-15:30止:第一次招生现场报名;

6月22日16:30: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幼儿园,组织现场随机派位;

6月22日17:00-17:30:公布录取幼儿名单;

6月24日: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6月25日-28日:第二次招生现场报名;

6月29日:公布第二次招生录取幼儿名单。

二、网上申请报名的网址是什么?

三、市南区的招生方案和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在哪里查看?

第一步:打开网址:

,进入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

第二步:拖动网页滚动条到底部,查阅“部门专栏”,点击“市南区教体局”。

第三步:找到“教育公告”栏,点击“更多”,查看《市南区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四、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

4.产权证(购房完税凭证),或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内无房产证明;

5.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户籍幼儿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有效的市南区低保证。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居住证明的其他形式

1.单位公房:

A.承租人须为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

B.幼儿户籍所在单位公房的户主应为承租人;

C.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同时,需提交房管所出具的《承租公房房单》,或单位分房证明以及近3个月的水电费发票(缴费人应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

2.已购房但无房产证: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完税凭证。

五、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报名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幼儿父母任一方的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居住证地点须在市南区且另一方为非青岛市内三区户籍,三种证件须同时具备。证件到2019年8月31日为止须满一年以上。

1.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19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另一方为非青岛市内三区户籍);

5.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南区房屋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

①自有房屋:房屋所在地为市南区,且用途为住宅,产权人为幼儿父亲或母亲。

②租房:须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具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③已购房无产权证:须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完税凭证。

6.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南单位缴纳),并在市南区务工一年以上。

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或法人应为幼儿的父亲或母亲;经营地址应在市南区;注册日期应满一年以上。

②劳务合同:须人社局提供的正规文本。包括经人社局验印的就业登记花名册和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须在有效期限内且与就业登记花名册信息一致。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中的劳动用人单位须为市南区单位,须提供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单位须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一致且连续缴纳社保。

六、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怎么录取?

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幼儿园将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南区教体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幼儿随机派位录取过程,确保公开公正。

七、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参加电脑抽签如何录取?

2019年市南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延续往年录取方案,即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参与幼儿园随机派位时,家长可以自选以下两个方案之一参加随机派位:

方案一: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一人一号参与随机派位,抽中几位是几位,抽不中者可参加其它幼儿园的第二次招生。

方案二: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其中1人参与抽签,即多人一号,抽中则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抽中,否则均视为未抽中。

八、第一次招生没录取怎么办?

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请于6月24日登陆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或关注“市南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查看第二次招生信息。6月25日-28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面向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进行第二次招生。

九、幼儿园什么时间办理录取手续?

各幼儿园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幼儿录取手续办理时间,请家长根据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办理。逾期不办理录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年以上”的时间节点怎么算?

一年以上的时间节点为:起始日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且无中断。

十一、户主及房屋产权人与幼儿关系为曾祖关系怎么办?

幼儿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任一人在本市内有房产且为产权人、户主,可将幼儿户籍迁入此处,在房户一致的地址报名。

如果幼儿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在本市内无房产,须提供这6人与幼儿的关系证明和均无房产证明,可在幼儿户籍地报名。

十二、集体户幼儿报名入园需要注意什么?

1.集体户房屋为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承租单位用房,需该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单。

2.若无房单,需该房屋产权单位开具承租证明,及出具承租人(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单据,证明实际居住在此户。

十三、拆迁(异地安置、回迁、货币补偿)情况报名需要注意什么?

幼儿须具有市南区户籍,同时至少提交以下材料:

1.拆迁安置单或拆迁协议;

2.现居住地的房产证明,或者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具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因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交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完税凭证。

十四、市南区孤儿、低保家庭幼儿报名入园有什么优惠政策?

持有效孤儿证明、父母一方持市南区签发的有效低保证且符合市南区户籍幼儿入园条件,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优先录取,不参与现场随机派位。

十五、市南区有接收特殊幼儿的专业幼儿园吗?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宜参与集体活动、有医院诊断的自闭症、发育迟缓及多动症儿童可到市南区幸福之家融合幼儿园(地址:济南路64号;电话:18678907069、13375326525)为幼儿报名,接受专业的特殊教育服务。

温馨提示:

1.在报名入园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幼儿园。

2.现场报名前,请家长准备齐全所有材料和相关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如有疑问,或对提供的材料不确定是否有效,请及时与幼儿园联系确认,以免影响幼儿录取。

3.了解招生相关信息,请登陆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市南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及市南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88729232。

市南区幼儿园报名各类证件样本说明

1.产权证明

2.无房证明

3.户口簿

①户口簿扉页:登记内容为户别、户主姓名、户号、户籍地址、承办人、签发日期,扉页上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公安厅(局)的户口专用章,在承办人签章、加盖签发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有效。

②户口簿索引页:是指户口簿中有全部家庭成员信息的一页,并盖有派出所印章。

③户口簿户主页:是指户口簿中印有户主个人详细信息的单页。

④幼儿本户登记卡:报名入园的幼儿与户主关系应显示为子(女)、孙子(女)、外孙(女)。

4.居住证

由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颁发,在有效期内且与居住地同址的居住证,满一年以上。

5.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登记日期至2019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房屋用途为住宅。

6.营业执照

7.就业登记花名册

8.社保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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