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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小票标记的税种是消费税吗?权威解答来了

2019-05-17 16:35 作者:丁淑华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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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5月17日讯(见习记者 丁淑华)近日,有网友向青岛新闻网记者反映,家乐福购物小票上标记的税率有所下调,并质疑“收税税种是否为消费税”?

记者联系了市北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家乐福小票上所标记税率的税种为增值税并非消费税。商品中销售类、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农产品类、自来水暖气天然气、二甲醚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9%。

税率下调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来进行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家乐福新兴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家乐福门店从前年开始在小票上标记税率,方便消费者开具增值税发票。消费者如有办理电子发票的需求,可以扫描小票下方的二维码进入家乐福公众号自助办理。

另外,我国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仅包括十五项产品: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汽油、柴油等)、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和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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