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城阳一名装修工在完工之后与雇主吃饭,喝了不少酒后开车上路,结果被警方查获。6月3日,装修工窦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在得知自己被刑拘之后,窦某因后悔而失声痛哭。
5月22日20时50分,青岛城阳公安交警大队夏庄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成康路与书雨路路口设点夜查,发现一辆车号为鲁RNY120号小轿车行为可疑。该车沿成康路由南向北驶至距民警夜查点约30米处时,突然驶向路边停车闭灯。这一反常举动引起民警注意,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涉嫌酒驾,经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126.1mg/100ml,系涉嫌醉酒驾驶,按规定抽取其血样后强制酒醒。
据了解,司机窦某今年38岁,是山东鄄城县人,暂住城阳从事房屋装修工作。据称当晚窦某和一名工友在西元庄社区一雇主家干完装修活后,雇主见其俩人忙了一天过意不去,便请两人到饭点吃饭。其间,双方互相劝酒,窦某喝了不少啤酒,饮酒后开车拉着工友返家途中被民警查获。
6月3日,窦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城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也随即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得知自己要被刑拘之后,窦某因后悔而失声痛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